宣威:三个坚持唤醒责任意识强化“有责”氛围

发布时间:2015-11-26 09:09:47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年来,宣威市纪委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坚持教育先行,筑牢思想防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制度,两年来,全市累计开展廉政党课培训23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7000余人(次)。坚持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市委书记与市委常委分别谈,与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谈,市委常委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市纪委常委与挂片单位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谈,就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打招呼、提要求。扎实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工作,两年来,共对新任职市管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445人(次),签订《廉政承诺书》445份。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从政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分批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曲靖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每年覆盖90%以上的党员干部。积极谋划建设“宣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载体建设。公开通报十起本级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编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汇编》,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观看《绝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等警示教育片,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

坚持以上率下,突出示范效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市委常委班子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带头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开展专题学习、带头报告个人事项、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召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以实际行动作出示范。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在市委常委班子的示范带动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及时跟进、主动作为,形成了以上率下、争先恐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市纪委带头落实“三转”要求:退出或不再参与110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机关人员结构,实现50%以上的干部从事案件查办及相关工作;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改进执纪监督方式;进一步严格纪检监察队伍制度管控和纪律要求,强化自身建设。将“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委书记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乡镇纪委必须有自办案件”等要求分别纳入对下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目标责任考核,自上而下推动下级纪委(纪检组)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

坚持文化导廉,弘扬清风正气。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崇廉尚廉的文化氛围。结合基层党建、党务公开、“美丽家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发挥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等设施和平台作用,全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积极抓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近年来共建成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曲靖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3个。利用宣威承办全省“花灯艺术周”活动的有利时机,编排廉政花灯剧《千里送鹅毛》,并在全市公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