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至20日,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检查组到丽江检查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丽江市办案点、县区谈话点建设情况,检查了涉案款物管理的相关台账资料,抽查了涉案款物暂予扣留、封存、移交、处理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查看了暂扣物品保管情况。
检查组听取了丽江市纪委关于纪律审查涉案款物清理检查工作汇报,对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涉案款物管理和前期自查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对下一步的案件监督管理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全面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对查办案件的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上级交办和领导批办的案件及相关事项进行督促办理,对查办案件及其有关的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本级纪检机关派驻(出)机构以及下级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市纪委书记办公会、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长办公会要定期研判查办案件情况,认真分析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要深化法规纪律的学习。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执行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涉案物品的鉴定和价格认证等工作。四是要加强协作配合。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强化纪委、公安、检察及审判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强化办案协作机制,推进全市查办案件工作。五是要严守工作纪律。要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防范和查处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耍特权、简单粗暴等行为;坚决防止逼供,造冤案错案;坚决防止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以过硬的纪律、作风和形象履职担责。六是要坚持安全文明办案。要进一步规范办案点管理,健全办案安全制度,加强谈话点和办案点规范化建设,重点对执行“两规”的情况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办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