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逐步实现把纪律和规矩真正挺在前面,全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新形势下取得新实效。
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印发《罗平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出台《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罗平县进一步严肃津补贴发放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重申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纪律的通知》《罗平县民生资金监管责任追究办法》等。建立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出台了罗平县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两个《实施意见》,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继续保留并调整充实作风办工作人员,强化作风建设党政主要领导主责意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出台《罗平县关于严禁党员和干部职工以“飞四”等形式赌酒的规定》,修订完善《罗平县关于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办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出台《罗平县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罗平县严禁乡镇干部职工“走读”的规定》。
厘清先纪后法关系。召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层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纳入全县责任制综合考核,制定分工方案,把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组织全县23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书面述廉,8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会议述廉,7名县直单位负责人在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述廉并接受测评,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对照《条例》和《准则》的要求,规范自身言行,做铁打的纪检干部。
抓早抓小全面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5名因私出国(境)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全县1170名科级干部按要求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49名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了婚庆、丧葬等事宜,对新提拔任用的6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对101个集体、253个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审查。采取实地督查、电话抽查、调研督查等措施,加大日常执法和效能监督,通过QQ、电子邮箱、举报电话、联系卡等载体,及时掌握和回应群众诉求。充分运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效能监督系统、社会评价县直单位等方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政策落实、工作效能、政风行风等进行过程监督。
正风肃纪久久为功。持续保留县作风办,负责抓好全县作风督查工作,采取“集中力量、各个击破、持续巩固”的方式,每年确定一至二个突出问题重点治理,集中发力刹歪风,积小成为大成,弛而不息正“四风”。建立常态督查机制,明确各单位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全县178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带头改进作风承诺书,围绕突出问题,注重对科级以上领导的监督,每月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和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组织开展作风督查66次,查处60人,其中38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学风会纪被通报批评,3名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酒席、5名公职人员违规赌酒被查处。
深度聚焦纪律审查。定期清理线索,确定审查重点,坚持快查快结,快进快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今年以来,立案147件157人,其中,党纪处分123人,政纪处分94人(含双重处分12人),免予党政纪处分14人,同时,认真办理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圆满完成了省委巡视组的交办件。综合运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方式,推行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开启全天候“探照灯”,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做纪律规矩的“明白人”,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加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指挥协调力度,建立反腐败联席会议、协同办案、案件移送、信息沟通等工作制度,注重从作风督查、执法监察、纠风治理等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