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召开了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
会议强调,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在百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乘势而为,再接再厉,采取更加积极、更加果敢、更加务实、更加高效的措施,从紧、从严、从实推进集中整治。
要思想认识再提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牢“打攻坚战、打持久战”思想,强化宗旨意识,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主动作为,常态化推进集中整治,整出新风、治出实效,真正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要线索排查再强化。把监督检查范围延伸到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乡镇、县区直属部门、街道、基层站所和服务行业、执法单位,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部门和人员,通过巡查、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形成监督网络。要加大排查力度,调配各方力量,改进明察暗访手段,主动出击,开展“拉网式”摸排,清理、排查、收集、汇总问题线索;及时上报问题线索并快速查处,做到快查、快办、快结;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到位的问题,实行统一登记、统一交办、统一报结。
要查处重点再突出。要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顶风违纪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一是基层“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三是惠农补贴等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四是征地拆迁补偿方面的突出问题。五是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突出问题。六是基层党员干部小官大贪问题。同时,要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三查”,对群众身边“四风”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区和单位,既查当事人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要教育警示再深化。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户外LED、机关单位宣传栏等媒介,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迅速在基层掀起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的热潮,做到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全覆盖,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同时,对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责任追究案例,要及时通过文件、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案明纪、以案施教、以案示警,增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要源头治理再严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守底线、完善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坚持问题导向,查处一案,梳理一个问题清单,督促有关各职能部门围绕制权、管钱、用人等方面,针对薄弱环节,通过“废、改、立”,同步健全机制,严实完善制度,逐步形成封闭完整的长效制度体系,推进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