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启动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24 14:43:04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福贡县召开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工作会议,标志着福贡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正式开始。

今年组建了5个考核工作组,每个工作组都由县委常委担任联系领导。考核工作紧扣年初签订的《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重点考核全县65个与县委、县政府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把风腐倡廉重点工作,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实际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工作要本着“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县各责任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强调各考核组在考核全过程要遵守执行好工作纪律,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不准参加被考核单位的请吃,不准接受被考核单位的礼品,考核过程不能带个人情绪和感情色彩。

考核结束后,福贡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被考核乡(镇)和部门的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和重扣分结果情况,提出2015年度考核初步等次意见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县纪委常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县委审定,县委审定的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