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以“四个抓手”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11-24 08:18:37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龙陵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四个抓手”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抓落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主责,聚焦中心任务,全面推进权力监督、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对纪委职能定位进行规范理顺,支持纪委调整优化机构设置,规范基层纪委书记工作分工;加大在产业发展、项目推进的督查,坚决查处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纪委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营造良好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抓防范,深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在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党纪政纪条例、上级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充分挖掘李鑫故居、松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的廉政教育作用,发挥警示教育片和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以及模范先进事迹的激励作用,一年来,组织开展各类廉政宣传教育活动300多场次、15000余名领导干部受教育;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通过龙陵政府网、新闻网、纪检监察网站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动态,通过手机端编发廉政短信2万余条,并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订阅共产党员和云岭先锋微信。

抓班子,带队伍,率先垂范强自律。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签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集体或个别廉政谈话,开展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党委成员相互提醒谈话,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提出作风建设“十个严禁”,研究制定县级管辖范围内重大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突出抓好班子的自我监督管理,并延伸至8小时以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目标分解。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财务审计,带头把廉洁自律变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抓督查,落实责任追究。强化对工程建设、产业发展的督查督办,重点检查项目背后的干部作风问题,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出台工作交办督办制度,对重点工作进行交办督办,明确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促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到位,推进项目实施。针对为官不为、六个严禁和作风建设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就潜在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制止。今年以来,共组成28个暗访组,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督查16次。(寸子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