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开展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巡查

发布时间:2015-11-23 17:43:11   来源:迪庆州纪委

根据迪庆州委《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迪庆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办法(试行)》,经迪庆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州委同意,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22日在全州范围开展为期30天的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巡查工作。

自去年4月1日至今,迪庆州委《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出台施行1年多以来,以往各类客事泛滥的状况得到了控制,有力地抵制了陈规陋习,营造了社会新风尚。但近一段时间,办理各类客事的不正之风有所抬头,操办禁办客事的现象时有出现,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规定执行偏软。为确保规定落到实处,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长期性,坚决遏制办理各类客事中不正之风的抬头和蔓延,营造良好的风气,州委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指示,州纪委书记提出明确要求,确定了2015年专项巡查工作主题,专项巡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发现问题线索、形成震慑为目的。

2015年全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巡查工作由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组织,明确了专项巡查工作任务、巡查对象和工作方法步骤,分启动、实施和汇总3个阶段开展工作。专项巡查抽调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人员,实行组长负责制,成立了3个专项巡查组,对州级34个单位和机构开展专项巡查,对其他州级单位进行抽查,对近期办理的婚丧喜庆事宜进行随机抽查。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在迪庆电视台、迪庆日报和州纪检监察网站和被巡查单位进行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巡查公告。公布本次专项巡查时间、工作任务、举报电话、联系方式等,欢迎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各类客事情况进行监督。

明确专项巡查工作任务。一是巡查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履行主体责任,宣传教育管理干部职工贯彻执行规定,履行审核审批及监督责任情况;二是巡查各级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履行审核备案等监督检查责任情况;三是巡查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干部职工执行“十个严禁”和“八个不准”情况:1.是否按规定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并如实申报;2.是否签订廉洁承诺;3.是否存在超规模操办客事;4.是否存在分批次、多地点重复举办或者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扩大宴请规模;5.是否使用公务用车;6.是否操办禁办客事;7.是否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明确专项巡查对象。州级部门的专项巡查以副处级(包括非领导职务)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抽查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各县、市和开发区的专项巡查以副科级(包括非领导职务)以上领导干部办重点,抽查副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由各县、市和开发区组织实施。

专项巡查结果运用。对专项巡查中发现违反《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问题线索,根据问题性质和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专项巡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