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四措并举 强化“一把手”监管

发布时间:2015-11-23 09:15:51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5年以来,元谋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转变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式,把管好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重中之重。在保持查办案件数量不减、力度不松的前提下,自十八大以来年内首次无科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被立案审查。对“关键少数”的管理初见成效。

强化示范引领,拿好“指挥棒”。县委常委班子和主要领导积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排头兵”作用,坚持以上率下、以上带下、以上促下,以身作则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为全县各级党政班子树立榜样。一是坚持有始有终,总揽全局。年初,县委主要领导分别与10个乡镇和74个县级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终,由县委常委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通报奖惩。二是开展学习研讨,深化认识。今年以来,分别在县委常委会上组织学习“两个责任”清单和河南省新乡市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典型案例通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7次召开会议,组织全县各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县处级领导围绕“忠诚干净担当”相关专题进行交流研讨;召开全县案件通报会,对2个“重要时段内的重点人员”违纪典型案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深入谈心谈话,统领思想。县委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任新职不满一个月就三吹“廉政风”,分3场次对全县154名重要岗位领导进行廉政谈心谈话;其余11名县委常委和6名县政府副县长也分批次对所分管联系的乡镇和县级部门共117名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暨廉政提醒谈话,两轮谈话均覆盖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四是定期分析研究,强化保障。元谋县委建立季度研究机制,县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今年以来,已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县财政安排不低于25万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考核奖金,同时优先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强化责任落实,压上“铁扁担”。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全县各乡镇、县级部门 “铭于心”、“践于行”、“厉于治”,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制定清单明责。督促全县84个责任制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党委班子、党组织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形成全链条、闭环式的落实体系。二是主动报告述责。进一步完善“两报告”制度,全县84个责任制单位每季度向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科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半年向县纪委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三是定期通报晒责。县纪委监察局成立10个责任区工作组,每月督查责任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责成限期整改,至目前,共发出点对点通报7期,指出存在问题50个,提出工作建议44条。四是约谈提醒促责。牵牢责任落实的牛鼻子,盯住履职不到位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共约谈10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委书记和8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纪委书记。五是一案双查追责。针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的严重违纪问题,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对1名乡党委书记和1名乡纪委书记开展责任追究,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强化权力制约,拧紧“安全阀”。在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用纪律和规矩管住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权力,初步建立了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运行机制。一是亮明权力清单。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将编制“三个清单”列为2015年县政府七项亮点工作之一,及早谋划部署,认真清理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权力,共清理排查出102名党政主要领导的680项职务权力并进行公示。二是限制权力运行。规范党政班子议事规则,深化领导干部决策行为监督,推行“单位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和末尾表态”制度,并开展专项督查,向发现问题的10个单位提出整改建议,通过督查纠正研究事项不规范、决策过程不科学、会议记录不完备等问题。三是严格行为管理。制定《元谋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处理办法》、《元谋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试行)》和《元谋县严禁科级以上干部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的规定》等21项规章制度,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执行,管好自己。规定乡镇和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外出分别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并提前报备。明令科级以上干部严禁出入KTV(含量贩KTV)、歌舞厅、泡脚城、洗浴中心、酒吧、私人会所等娱乐场所。

强化查纠救治,用好 “手术刀”。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将监督的重点和精力花在各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上,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干部违反纪律规定行为按照建议、提醒、约谈、问责机制分级进行处理,不养痈遗患、放任自流。一是常见问题早提醒。结合“两报告”和日常监督工作,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和查找出来的风险点、隐患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谈话,咬咬耳朵、扯扯袖子,防患于未然。2015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共对117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一对一”廉政提醒谈话,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34条。二是苗头问题早纠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提醒教育,及早挽救,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1名干部准备举办乔迁宴行为及时劝阻,对1个县级部门节日期间拟发放购物卡行为及时制止,避免了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是不良症状早约谈。对一些轻微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约谈的方式,让其在一定时限内对问题作出说明并签字背书进行整改。县政府7名分管副县长分别对17名审计发现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8名申报个人收入“打折扣”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四是毛病初发早问责。坚决摒弃“养线索、培大案”的做法,对党政“一把手”轻微违纪问题从严从快问责处理,早做挽救。对1名违规接受企业请吃的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免职处理,对1名违反规定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的县级部门党委书记、1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县级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并通报曝光。(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