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委、纪委每个负责人,都应该深刻理解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内涵,深入学习贯彻新《准则》与《条例》,对照新党纪党规找差距,时刻做到心中有戒,警醒自己,严守底线,不越红线……”这是近日寻甸县纪委负责人在约谈县直和街道办党委、纪委“一把手”时告诫。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认真落实“三转”,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严格监督执纪,深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年初,该县纪委协助县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主体责任清单,细化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标准,形成了“1个实施办法+1个考核标准+2个责任清单”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等制度,组织8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落实主体责任等内容在县电视台作出公开承诺。派出9个专题调研组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存在问题进行转办、督办。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共约谈“一把手”28人次。
严明纪律,严管干部。不断完善、推行干部述廉述职、民主评议、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全县共36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县纪委报备婚庆事宜。组织548名实职副科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到省二监进行警示教育活动。签订“十个严禁”承诺书,2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将党政领导干部述廉工作延伸到村务监督委员会,在甸沙乡试点组织11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面向乡领导、乡直干部、县乡人大代表、党代表进行“述职述廉述德”,明年计划在全县全面推广。将警示巡回教育活动延伸到村(社区),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在全县开展“以案说纪、以案促廉”巡回宣讲活动,教育对象覆盖到全县村(社)干部,1600余名基层党员干部受到了廉政教育。
利剑高悬,严惩贪腐。出台了《寻甸县纪委常委联系基层包案工作制度》、《执纪执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及线索制度》、《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对线索“下管一级”,实行“月分析、季排查”,初核线索64件66人,初核了结26件,召开线索排查会8次、分析会6次,排查出违纪线索10条,督促乡镇纪委办理案件26件28人。对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占集体、损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31件(次),办结100%。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64件66人,立案38件42人(其中乡科级10件10人)处分44人。查处“一案双查”问题5件15人。层层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确保依规依纪进行纪律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