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让权力和责任晒在阳光下

发布时间:2015-11-19 16:38:41   来源:德宏州纪委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德宏州制定出台《德宏州推行州县乡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将各级政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设定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梳理行政职权。《工作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三定”规定,认真分析是否全面正确高效地履行法定职责,是否存在职权“越位”、“缺位”、权责脱节和职能交叉,是否存在履职方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等情况,按程序对现有行政职权逐项提出保留、取消、转移、下放、调整的初步处理意见。

确定权责清单。各责任单位结合不同行政职权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任务,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通过列明与行政职权对应的追责依据,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建立责任清单,健全问责机制,违法违规行使或不当行使行政职权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公开权责清单。各级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审定后,将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和各部门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和联系电话。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流程图运行行政职权,逐步纳入网上运行平台管理,根据运行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建立网上平台。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行政职权及其运行流程图纳入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平台运行,大力推进网上办理,明确办结时限,公开办理过程,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促进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