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三个强化严肃责任追究倒逼“尽责”担当

发布时间:2015-11-18 15:33:37   来源:曲靖市纪委

宣威市对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力,以及各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年底宣威市委常委带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结合随机抽查、平时检查的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突出“奖”、“惩”结果运用,对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部门,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强化约谈整改力度。制定出台了《宣威市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规定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对处置不力等十一种约谈适用情形。明确主谈人为市委书记、副书记或市纪委书记,约谈对象为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规定约谈不仅要指出存在问题,还要提出整改意见。被约谈部门(单位)要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报告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正式启动对不正之风长期存在或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的市卫计局、市煤炭局、板桥街道启动约谈程序。约谈的目的在于通过及时约谈提醒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线索移送、联合办案、协助调查、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制度。全面落实“一案三报告”、“月分析、季排查”、纪委常委包案、分片区交叉办案等制度机制,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全市案件查办工作连续3年被省纪委表彰为一等奖。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田坝镇中心校贪腐案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立案审查,进行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