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守在纪律最前沿,听到情况反映马上去了解,违反党的纪律就坚决惩处,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决不能视而不见,放任不管”。
今年以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执纪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放在管好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党组织上,将纪律约束覆盖到党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树好纪律标尺严管党员干部,用纪律和规矩严格规范党员的言行举止,坚决避免纪律空转。
建制度,让纪律之网更加密实。昆明市在十八大后立案查处的52名县处级干部中,首次违纪时间在十八大以前的有37人,占71%,潜伏期最长10年,最短1年,平均5年。在干部日常监督中,防止“带病提拔”难度较大,特别是纪委的廉洁自律情况鉴定很难写准写实。
为改变这种状况,该市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述职述廉、约谈、廉政审查和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同时,制定了《昆明市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拟提拔干部在征求本级纪委意见时,要先由所在单位和本人曾工作过的下级单位出具廉政鉴定;如果是离任的下一级主要领导,需将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写入考察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在问题线索核查中,结论未形成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下达任职通知前发现重大问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暂缓任用等一系列防范措施、实施细则后,市委研究的一批干部就有1人被取消了考察对象资格,3人不予任用。今年以来,2287名县处级干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32名县处级干部报告了婚丧嫁娶事宜,对305名干部报告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结合“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选取近两年来全市被查处的县处级干部典型案件汇编忏悔录和央视2013年以来曝光昆明的4起不作为典型案件,分别制作警示教育片《沉痛的代价》、《“不作为”之害》,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全市党员干部守纪律、懂规矩、自觉做到不碰“红线”,不越“底线”,敢于负责、敢于担当。
挥戒尺,时时敲打意图踩红线者。“官渡区2014年度有原区长刘毓新、原副区长喻飞两名县处级党员干部受查处,两名县处级干部被问责……,说明官渡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六个严禁”、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创新不够,作风建设仍需加强……”
针对以往“部分单位没有把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作为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发现问题未及时谈话和教育提醒,导致一些干部积小错成大错”的情况,用好约谈提醒这个工具,对有举报反映的干部,听到情况就马上进行谈话了解,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一般性违纪和轻微的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谈话内容记录在案,签字背书。通过专项检查、半年检查、工作约谈等方式,及时发现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市纪委已约谈了3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34名纪委书记。
严惩处,让不守纪律者付出代价。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盯住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工程招标、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行政审批、选人用人、国企经营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今年1—9个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问题线索673件,立案412件(其中县处级27人,乡科级122人),处分372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674.44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79起,处理10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8人,对28起典型案例涉及的58名责任人进行通报曝光。
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两个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共查处案件和问题21件追究责任人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