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采取“五大”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11-17 08:17:07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福贡县各级党委(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强烈意识,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一是制定了《中共福贡县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通过常委会、书记碰头会、专题会等形式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落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全面安排部署2015年福贡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为党群口、政府口、政法系统、乡镇四个类别,与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签订责任书。

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通过召开专题会和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努力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二是开展福贡县第一期中青年干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研讨班,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同时,对新提拔的47名乡科级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和任前廉政谈话。三是全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和教育。

加强党内监督,选好用好干部。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优配强干部队伍。二是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县纪委监察局和组织人事部门明确分工会同检察院、法院对全县干部“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任人唯亲等问题进行严格清查。

狠抓作风建设,严肃查办案件。开展“吃空饷”和收送“红包”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对国家公职人员在职不在岗,领导干部出行报告制度,“慵懒散奢骄”问题,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使用、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占地建房问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始终将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支持纪委履职。一是健全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党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的职责,及时听取汇报和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及时成立预防腐败局,并按要求明确了其他领导职数。三是建立干部巡视巡察工作机制。制定了《福贡县干部巡察谈话工作制度(试行)》和《福贡县民情巡视办法》,并选派了“两支巡察巡视队伍”深入开展巡察巡视工作。(茶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