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思茅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全面落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要求,打通最后一公里信息不对称信访“地线”,全程跟踪、联动督办、倒逼解决,做到了信访事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五年来全区共受理化解群众信访262件(次)。既实现了对群众合理利益诉求的“零懈怠”,又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提升了信访工作在群众中的满意度,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构建服务平台 拓宽诉求渠道
为消除基层群众诉求“肠梗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思茅区多形式构建服务平台。一方面先后开通网上举报业务,建立了网上举报信箱,实现了网上信访,开辟了与广大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实施信访举报“直通车”工程,公布举报专用电话,保证24小时可随时接收群众的电话举报;建立下访制度,坚持重心下移,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另一方面通过纵向联动和横向协作,整合群众诉求信息资源,搭建服务群众工作监督平台,构建省、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村(社区)“五级联动”的网络系统。全区共设立1个群众诉求中心、7个群众诉求工作站和71个村(社区)群众诉求联络点。截止目前,思茅区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1264件,已办结1233件,办结率达97.6%,有效维护了群众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
在抓好平台建设的同时,思茅区还注重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提高依纪依法办信接访能力。一是规范程序,严把进出口关。实行一个“渠道”进信,严把进口关。做到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及各室,凡接到群众来信或来访记录以及举报材料,必须交由信访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以便于保密、转办和查询;实行一个“池子”储存信件,严把管理关。做到按程序分类统计、呈报和协调;实行一个“龙头”出信,严把出口关。做到按程序转办、督办和查办,对应该移送的信访件,统一送交分管信访案件的领导批示。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公开信访办理流程图、公布受理范围,防止了压信不办、不依法办信、办信不到位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实行信访举报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成立信访举报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对要信要访、重复反映较多及群众反映的热点信访件,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处理意见。既保证了案件线索不流失,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又减少了个人随意性,提高了信访件查实率和成案率。四是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对群众反映紧急、案情单一、突发、易查易结的信访问题,加大了信访直查快办力度;对属实名举报反映情况的实行优先受理和限时办理;对初信初访的信访事项,力求一次性办结,按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耐心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不“踢皮球”;对重要复杂、影响较大和上级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举报件,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职能部门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查处。五年来,思茅区纪委监察局共初查核实线索248件,立案44件。
加强制度建设 提升服务效能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近几年来,思茅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思茅区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工作制度》《思茅区纪检监察机关奖励署名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思茅区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件分流处理暂行办法》《思茅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暂行办法》《思茅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信访监督暂行办法》等工作制度,完善了委局领导信访接待制度、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建立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处理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依靠和督促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真正实现了工作在基层推进,问题在基层解决,成效在基层体现的目标。为此,思茅区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控申条例》《信访条例》规范办信办访行为,依法行政,避免了“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规范了信访秩序。始终加强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对转交其他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加强跟踪监督。要求承办部门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信访室,确保信访事项得到有效处理;对下转到基层的信访事项,要求基层纪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区纪委备案,五年来共向乡(镇)纪委、各纪检组交办信访案件119件,目前已办结116件,提高了基层处理信访事项的责任意识,避免了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