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采取十项措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11-12 15:54:45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委、市政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十项措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丽江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次22项,研究制定了《丽江市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的实施意见》、《中共丽江市委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决定的意见》;市委理论中心组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4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和推动开展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责任制检查考核、作风纪律督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重点工作;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学习贯彻新《准则》、《条例》进行安排部署;亲自上党课5次。市委、市政府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部门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80余次,开展廉政谈话600人次,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党课20次。

明确责任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为70项88个重点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市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800余份。列出了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将各级党委(党组)的集体责任细化为28项、主要负责人责任细化为17项、班子成员的责任细化为9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严格人事纪律,选好用好干部。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把好标准关、人选关、考察关、审批关、纪律关、监督关;完成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138名,对涉及的65名干部兼任职务进行了清理规范。着力解决简单以票取人、考察失真失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健全完善机制,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落实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解决“三难”问题长效机制,严格按规定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切实解决群反映的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制度。重视发现和解决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组织16个督查组,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扶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五网”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教育推进情况等监督检查,出动人员240人次,指出各级各部门存在问题500多个。

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制约。制定出台《丽江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细则》,印发《丽江市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三个清单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坚强保障。每年安排市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廉政教育基地运转、办案考核专项经费共330万元。配齐配强各级纪委常委班子和内设机构、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执纪监督人员。制定实施《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开通纪检监察干部举报网站,立案调查2名纪检干部,对1名纪检干部进行问责。

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对28个优秀单位和51个合格单位进行了奖励,对6个基本合格单位和5个不合格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责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加强教育提醒,坚持严管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00人次,约谈或委托约谈50个单位和部门的90余名领导干部,市委对98名新提拔(交流)的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提醒谈话,组织8名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述廉。认真抓班子,从严带队伍,抓早抓小,及时提醒。

注重以上率下,坚持以身作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既挂帅又出征”,带头担当主体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大事、要事、分内的事,经常进行跟踪问效、研究督促、监督检查。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坚持从我做起,发挥表率作用,在丽江营造了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