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1至10月21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发布时间:2015-11-11 14:27:04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盯住少数转向盯住多数;从片面办案转向抓早抓小;从单打一转向多样化;从贪大求全转向快查快结。”德宏州纪委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树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执行中央决定,坚决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今年1至10月,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309件,立案189件195人,同比上升30%;结案208件,同比上升36%;给予党政纪处分217人,同比上升29%。对情节轻微问题采取适当处理57件,组织处理52人,澄清失实举报66件。

“问题线索处置实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做到‘两个清零’,把握‘三类重点人’‘三个时间节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提出了工作要求。

德宏州纪委大力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2014年12月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调整,进一步集中力量专攻主业。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纪检监察工作总承包规定》,4个纪检监察室成为州属112个监督联系单位和5个县市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业主”,变以往的多头对应为归口统一管理。

为形成惩治腐败整体合力,把《条例》树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攥紧十指,严惩腐败,形成合力。整合派出力量,明确各派出(驻)机构按照职能相近、力量平衡、重点突出的原则,对监督联系单位进行分片负责,各纪检监察室抽调对应的纪工委领导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现4个纪检监察室与7个派出纪工委的人员力量整合。整合县市力量,认真落实“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探索完善“联合办案”、“片区协作办案”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实现州县两级纪委资源共享。整合外部力量,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整合组织、审计、法院、检察、公安等职能部门优势,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增强惩治腐败整体合力。年初以来,闫信统、尹宁华、龙汝林、钱强……一批身处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今年1至10月,德宏州纪委查处县处干部21人,同比上升24%。

同时,整治“四风”不懈怠,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紧控关键时间节点,划出纪律红线,严肃查处、及时曝光违规违纪问题。今年1至10月,全州共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55人。反腐败追逃追赃行动捷报频传,9月29日,州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功将骗取50万元国家资金、外逃230天的国家工作人员刘某抓捕归案;11月3日又成功将携款63.7万元潜逃17年的国家工作人员陈某成功抓捕归案,成为全省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启动以来,首批“落网”外逃人员。(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