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工程部部长王俊于2015年9月13日驾驶公务用车到金殿后山青缘农家乐与家人和朋友吃午饭,被云南机场集团公司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沾益公路管理段向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共5万多元,其总支书记朱昆伟和段长刘兴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摸的高压线。
坚持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对具有苗头性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约谈、函询、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督促其改正错误。今年“五一”期间,云南省纪委明察暗访组发现洱源县少数单位在大理地热国公款接待且“挂账并单”。得到反馈后,洱源县纪委监察局对涉及的几个单位共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出批评、重申规定、督促整改、要求吸取教训。此后,所有问题均得到整改落实。
在抓早抓小的同时,注重从各类线索中及早发现违纪问题。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制度,对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力争实现信访问题线索、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工作通知》,通过严格的流程管理明确每个线索都严格按照五类方式和标准处置。
加大监督检查,让“严管厚爱”成为常态。8月上旬,省纪委派出监督检查组,先后深入鲁甸县、昭阳区的3个乡镇7个村(组),实地走访检查了7个集中安置点、8所学校、4所医院、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深入掌握鲁甸灾后恢复重建情况;11月4日至5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一行对大理州落实稳增长、扶贫攻坚、灾后恢复重建、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洱海保护工作责任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情况开展了专项纪律检查。
聚焦纪律审查,让“动辄则咎”成为常态。把纪律审查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既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又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让党纪轻处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成为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成为极极少数。今年1至9月,全省共收到信访举报25764件,立案4041件,其中,厅级干部38件,县处级干部212件,处分3651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38个。
此外,云南省纪委还将谈话函询作为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的重要抓手来抓,对包庇袒护被函询干部、未如实说明情况或故意隐瞒问题的州市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将严肃追究责任。目前,云南省纪委已对16个市(州)党委主要负责人就其所属市(州)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函询反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