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立体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发布时间:2015-11-10 17:36:58   来源:红河州纪委

开远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三转”工作中,创新实践,对现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以重点督查为工作载体,切实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弥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检查考核存在的走马观花、重台帐轻实效、考核不深入、成果运用不足等问题和不足。

“望闻问切”,精准确定重点督查单位

开远市纪委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重点督查方案,制定下发《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重点督查的通知》,多次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对重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为使重点督查更切合基层实际,更具针对性、更有实效性、突出问题性,采取考核单位自查自报与市纪委党风室、各派出纪工委“点穴”式抽查,经广泛征询各方意见的方式,对2015年列入市级考核的74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细致摸底了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问题准,最终筛选了责任较重、权力风险较大、社会和群众关注度较高的2个重点单位部门作为2015年的重点督查单位,确保重点督查精准发力,督出实效、查出成果、改出成效。

“梯次推进”,科学安排督查程序、内容及方式

重点督查按准备、进驻督查和综合评定三个阶段梯次推进,一环扣一环,环环互为补充和递进。督查组采取先座谈后个别的方式,与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群众代表以及联系单位、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一对一”谈话,听取各阶层对被督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以下看上,深入基层单位、重点联系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中,实地走访了解情况。接下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红红脸、出出汗中听取发自内心的声音,并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再次,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账薄等资料,从台账资料中发现和分析研究有关问题。最后,听取被督查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专题汇报,汇报要求直面问题,做到“四多四少”,即: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多讲有特点的工作少讲常规性的工作、多讲主观原因少讲客观因素、多讲实用的整改措施少讲假大空的措施。通过梯次推进,听取最真实的声音、汇聚最真实的意见、收集最真实的资料,全面掌握最真实情况。

“因症施药”,突出督查成果运用

掌握第一手情况后,市纪委常委会对督查情况作出真实客观判断,及时将督查情况反馈给被督查单位,重点加强对督查结果正面引导和负面清零两个方面运用。

正面引导。即:对督查中发现的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的特点亮点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提炼,形成经验交流材料下发到全市各单位,供学习借鉴,激发基层的学习借鉴力和自主创新力。

负面清零。即: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列出负面清单,逐一“因症施药”,跟踪问效,确保“药到病除”, 把问题一个一个地“清零”,避免督完就了的现象发生。如:对于财经纪律有问题的,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进一步审计、核查和处理,有效整合职能部门的监督力量,形成执纪监督问责的高效工作机制;对于存在“庸、懒、散、推、拖、滑”等作风问题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持续性督查,对违规者进行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发年终绩效或乡镇补贴等方式进行处理,抓早抓小抓持续,为推动跨越式发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对于存在不廉洁苗头性问题的,开展集中或个别廉政谈话,及时扯扯衣抽,敲敲边鼓,甚至当头棒喝,及时扶正其思想,规范其行为,防止问题的发生或扩大;对于贪污挪用公款的,坚决打压,严肃处理;对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职不力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运用好责任追究的“杀手锏”,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立体监督”,实现监督工作常态化

通过实践,开远市重点督查呈现出“立体监督的”5个特点:在工作机制上,会同财政、审计、组织等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和处理,有效地整合了监督力量,变“孤军奋战”为“联合作战”;在工作方式上,变以往年末全面集中检查为年中分批次的盯紧一两个点“钉子”式督查;在时间安排上,变以往1至2天“蜻蜓点水”式检查为7至l0天的集中入驻式督查;在工作措施上,变以往常规正面检查为主为突出问题导向,立足把脉问诊,关键看“两个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财经纪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情况;在检查深度上,变以往以机关自身为主为加重对所属部门、管理对象、二级单位和业务联系紧密单位的检查比重,以下看上,梳理权力链条和利益链接,查找廉政风险,从而实现立体监督、全面“政治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