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持续用力抓监督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11-10 17:26:48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玉溪市深入推进“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落实彰显力度。玉溪市委主要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签订“菜单式”责任书,约谈通报存在问题,层层传导压力,促进责任落实。市委15次组织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深入9个县区约谈70余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全市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682份、“一岗双责”责任书843份、监督责任责任书161份。11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市、县区纪委全会述廉,回答提问并接受民主测评。市纪委常委约谈9个县区委书记、县区纪委书记,集体约谈66位市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23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点名道姓通报上半年“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

正风反腐成效显著。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监督执纪和惩戒问责,公开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和2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对16个单位存在问题依规依纪进行分类处理,对典型问题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开展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清理排查“大起底”工作,对清理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做到了抓早抓小,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不纠酿成大错,消化了问题线索存量。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三类人”。1至10月,玉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38件(次),立案229件255人;结案234件,处分259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20.97万元。

专项纪律检查促增长。强化对民生民利的监督检查,对市委稳增长措施、“七位一体”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对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企业稳增长促跨越进行专题调研,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企业稳增长促跨越调研梳理的问题清单》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企业稳增长促跨越的意见》及其任务分解,根据省纪委安排开展了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稳增长、五网建设等六个专项纪律检查,有力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稳增长大局中解决问题、优化环境、提升服务、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纪检监察”工作新模式,以“玉溪党风廉政网”为依托,运用科技提供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的互动平台,分步、稳步地整合现有的“五级联动”、农村“三资”、民生资金监管三大平台,增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3D警示教育等平台,扩大群众的知晓面和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从严整治“为官不为”促作风。出台《关于从严整治“为官不为”推动玉溪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意见》,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执纪问责,重点对缺乏担当进取精神、工作无所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不力等10种“庸懒散混”行为和“六型”干部进行严肃问责。按综合目标考核要求,对考核末位的县区和市直部门进行约谈;对没有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完成上半年任务的2个县区政府的3名领导进行问责;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管理不严和作风不正的相关单位领导进行问题性约谈。1至10月,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共开展各类约谈19次135人,全市问责干部182人。

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市纪委监察局在内设机构改革中,连人带编划转了5个干部,整合6个内设机构、新设4个内设机构、重组或更名4个内设机构,调整后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机构数达9个、人员40人,分别占机构、人员总数的69.2%和71.4%,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推进县区纪检体制改革,各县区纪委行政编制不少于30人的要求均已落实。研究起草了《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从严管理干部。及时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王岐山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暨业务工作培训班精神,安排部署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问题,不遮羞不护短,严肃查处,防止“灯下黑”。突出炼好“五气”争当“纪律卫士”,建设政治上合格、过得硬,思想上清醒、有定力,工作上有为、敢担当,廉政上自觉、当标杆的“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