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一案双查” 3名党委书记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5-11-09 17:24:48   来源:楚雄州纪委

“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及下属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班子成员及下属违纪受到查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这是近期禄丰县纪委对该县教育局党委、林业局党委、水务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3名党委书记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责令书面检查的通报。

今年以来,禄丰县纪委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以“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并从三个方面具体抓好工作:

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该县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做到党委“不松手”、纪委“敢出手”,“两个责任”齐抓共管。

持续正风肃纪,确保追责到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克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现象,坚决纠正“法不责众”、失之宽软的问题,较真碰硬、有责必追,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领导干部主动履责、尽心尽责。禄丰县纪委着重从三方面抓好“两个责任”落实。

严格“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切实维护执纪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邵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