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五举措”强化“稳增长”等六项政策措施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11-09 08:41:39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专项纪律检查,有力促进稳增长等六项政策措施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全州 “四个一”重点建设项目共计60项,竣工6项,在建17项,新开工26项,重点前期11项,其中列入省2015年“四个一”重点建设项目26项,总投资2254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77.3亿元。

强化组织机构。为有力推进全州重大项目建设,州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州委副书记、州长为组长,州监察局、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西双版纳州重大建设项目督查领导小组,为重大项目的督查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制定工作方案。为切实保障“稳增长”,州纪委监察局通过深入调研,在对全州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在对重大项目督查工作中,始终立足于以强化责任追究的方式,积极促进重大项目有效推进。

突出检查重点。把州委年内重点抓的“三个一”和州人民政府年内重点抓的“双20”重大建设项目合并作为督查重点,联合州政府督查室、州重大项目办和州发改委,集中力量,从时间节点和工作完成的进度上统一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督办,把工作实现的结果、达到的要求和目标进行明确的界定,防止工作走样。

创新检查方式。采取了“跟踪督查、排位通报、资金监督、履职倒查”四种督查工作方法,全面掌握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有力推进全州重大项目建设。一是跟踪督查。要求各项目主办单位列出每月工作进度时间表,按月上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项目主办单位确定的月计划工作量发出督办通知单,并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数据库,适时对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相关部门及时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排位通报。每季度根据各项目主办单位完成计划工作量情况分类进行排位通报,并对没有按计划完成月工作任务并且排名在后5位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责成其作出书面说明备查。三是资金监督。对项目资金实行跟踪问效机制,由审计、财政等部门定期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效果等进行督查,严查在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四是履职倒查。对重大项目推进不力的,实行干部履职倒查机制,按照工作职能,自下而上层层倒查领导干部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中不认真履职行为,严肃追究在各个工作环节中没有履职、履职不到位、工作拖沓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注重结果运用。把全州重大建设项目检查结果纳入各县市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中,作为考核其工作一项依据,对年内连续两个季度两次被约谈的,将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年两次被约谈的,在本年度工作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对因工作不力,连续两年被问责的,根据组织程序和纪律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的责任,切实提供督查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