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对67名新任及交流任用市管干部提出三点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5-11-09 09:06:55   来源:昭通市纪委

近日,昭通召开市管干部任前集中廉政谈话会议,对67名新任及交流任用市管干部进行任前集中廉政谈话。在谈话会议上,昭通市纪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陆维智代表市委对67名新任及交流任用市管干部提出了3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克服“三种心态”。克服事不关己的旁观心态。有的认为守纪律、讲规矩所针对的重点对象,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主要领导,或者在关键岗位任职的领导干部,自己不是主要领导、不在重要岗位,不管项目、不管资金、不管人事,这些要求离自己太远,克服对纪律和规矩严肃性的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克服随波逐流的从众心态。要克服对纪律、规矩和重大原则问题认识还不深刻,对日常工作生活中出现的“乱评乱议、口无遮拦”等违反纪律、破坏规矩的事情,思想麻痹、认识不清、随波逐流,放松自我要求,忘记严以律己,表面上看似清正廉洁、公正无私、担当有为。克服为官不为的消极心态。面对驰而不息的作风建设,要正确理解作风建设的目标决不是“为了不出事、宁肯不干事”的为官不为,决不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明哲保身,倘若为了不出事就不干事,或许不会出事,但迟早会出局。

二要做到“四个敬畏”。要敬畏党纪党规。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立场,模范遵守党章,坚决维护纪律,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原则、在行动上讲纪律,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来想问题、办事情。要敬畏法律法规。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自觉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信仰和行为习惯,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决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权利交易,始终清廉自守、干干净净、勤勉尽责,干出正气、干出形象、干出威信。要敬畏制度规章。要把规章制度作为坚守清廉底线的保障,自觉尊重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构筑牢不可破的防线,真正发挥制度笼子的约束作用,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敬畏小事小节。要纯洁自己的工作圈、朋友圈和生活圈,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敬畏小事小节,自觉把握住慎初、慎独、慎微这条底线,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

三要做到“四个自觉”。要自觉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定力。要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影响,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做到在大是大非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风险挑战中经住考验。要自觉修炼高尚正派的道德品行。要常修为政之德,努力做到以学立德、以行立德、以律立德。要常思贪欲之害,坚守为人做官底线,不越“雷池”半步,真正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要做到常怀律己之心,行所当行、止所当止,确保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要自觉坚持为民务实的优良作风。要脚踏实地,不怕吃亏,不怕吃苦,不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吃喝玩乐、阿谀逢迎、溜须拍马、投机钻营上。要心系群众,深入基层,多到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多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察实情、干实事、求实效。要自觉养成公正廉洁的用权习惯。要敬畏权力,决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心中常亮“红绿灯”,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做人不越界、办事不妄为、用权不违规。要主动把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从严要求,管好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要交往有度,牢记交往之中有纪律,慎重交友,择善而交。

会上,与会同志集中观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警示录-狂妄与贪婪》,新任及交流任用的市管干部代表分别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作了表态发言, 67名市管干部分别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