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启动“新农合”专项纪律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发布时间:2015-11-05 17:24:10   来源:楚雄州纪委

“对发现违规套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近期,大姚县纪委组成七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盯紧突出问题。年初,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切入点,制定了《关于对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立项监察的实施方案》,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全县各级新农合机构,重点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截留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农民就医费用按政策补偿到位。二是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虚开处方、伪造病历套取基金等问题,严厉查处严厉查处消极服务,推诿患者,不予减免等行为。三是对参合群众,重点查处冒名顶替患者和为冒名顶替提供便利的个人。包括借证看病、买证看病等行为;严厉查处以参合农民的名义与医疗机构合伙,伪造全套病人资料和病人档案,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力求专项监察不流于形式不不浮于表面。

从严监督检查。检查中,一是坚持“严”字当头。检查组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挑选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按照实施方案所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检查到位,做到不越程序,不漏项目、不讲人情,不打招呼,先后深入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乡镇合管办、县医院、中医院、12个乡镇村级卫生室共45家定点医疗机构。二是坚持“细”字入手。检查细化到服务流程是否便民、服务质量是否满意、服务项目是否合理,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相关表册材料、农信社现金进账单等方式开展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遗漏一个问题线索。针对问题较为集中的单位和个人,检查组重点通过深入农户家中,发放问卷调查表,查看农户新农合手册,听取群众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对新农合的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审核支付、住院病人的检查治疗、收费、新农合的减免报销开展情况,从中排查违纪问题线索,先后入户调查患者258人次。

强化执纪问责。一是在“改”字做文章。对少数医疗机构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出现不合理检查、乱用药、过度治疗、乱收费等套取新农合资金的问题,要求进行限期进行整改,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行为发生。二是在“实”字下功夫。县纪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会商,分类建立整改台账,一项一项销号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采取下发通报、会议督办、领导约谈等方式,对个别存在挤占、截留、贪污新农合基金等行为的违纪线索,交由有关职能科室进行初核后按照相关程序处理。(薛成 周山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