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执纪 善于监督 解读景谷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监察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05 16:39:53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4年10月7日晚,景谷县发生6.6级强烈地震,曾经的乐园变得遍体鳞伤,满目疮痍。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景谷大地重新散发出青春与活力,一座座漂亮的民房拔地而起,坚强的景谷人民踏着幸福的足音,怀揣美好的憧憬走向未来。

这一切,与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有力领导分不开,与景谷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灾区人民的万众一心、团结奋斗分不开,还与在省、市纪检监察部门指导下,景谷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敢于执纪、善于监督的责任担当,以及铁的纪律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分不开。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解决灾民困忧,创造性地提出“十不准”“八个不允许”“六查六看”等全新监督模式,为打赢抗震救灾恢复重建这场硬战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灾情就是命令  检验责任当担

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监督执纪是职责。地震发生后,景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纪明良和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黄勇带领纪检监察干部冒着余震的危险第一时间赶到地震重灾区永平镇,深入到救灾现场,从工作人员到位情况、纪律作风情况、群众需求解决情况等一件一件地落实。

据景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纪明良介绍,地震发生后不久,景谷县纪委监察局很快就制定了《景谷“10·07”抗震救灾监察督查工作方案》,调遣500余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奔赴灾区,一手抓抢险救灾,一手抓监察督查。同时还从发改、审计、民政、财政、住建、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抽调5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抗震救灾的监察督查工作,重点对灾区所有包保工作组“八包八保”落实情况、救灾物资、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监察督查;及时编印《景谷“10·07”抗震救灾监察督查工作简报》,报送指挥部门和相关部门领导作决策参考,做到抗震救灾监察督查工作“全覆盖、两到位、三公开”。

为便于做好监督工作,也便于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景谷县纪委监察局采取了“戴党徽、亮身份、强监督”的措施。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胸前佩戴着党徽,左臂带着印有“纪检监督员”字样的红袖套,成了抗震救灾工作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将负责联系各个村民小组监察督查工作的纪检干部、村务监督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张贴在该组显眼位置,使群众怨有处诉、难事有处反映,并及时得到妥善解决,这一措施在应急阶段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进入恢复重建后,有很多的灾区群众遇到问题也仍然通过这个渠道向纪检干部反映问题。有的还和纪检干部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主动要求与纪检干部“结亲”。

为强化纪律要求,确保抗震救灾工作的科学、有序、有力、有效进行,景谷县纪委监察局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宣传,用发简报、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抗震救灾“十不准”和“八个不允许”等工作纪律,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严肃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确保组织有效、保障有力、政令畅通,高效推进抗震救灾工作。

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推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浡尧多次深入灾区检查指导抗震救灾工作,要求全体监察督查人员敢于监督执纪,严格做到“六查六看”,即一查救灾纪律,看干部是否到位履职;二查救灾作风,看干部是否深入扎实;三查救灾责任,看干部是否敢于担当;四查救灾效能,看工作是否高效有序;五查廉洁自律,看是否遵守八项规定;六查服务意识,看灾区群众是否满意。确保灾区群众“六个有”(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安全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学生有安全的地方上学)。

景谷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对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能职责、遵守纪律、作风建设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对群众安置及生活保障、救灾物资资金接收和发放、民房定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认真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

经过接近半个月的艰苦奋战,景谷县纪委监察局在抗震救灾阶段打了一场漂亮仗,然后又迅速转到灾后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当中。

纪律规定走在前  监督检查促重建

景谷县恢复重建监察督查工作严格按照《景谷6.6级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景谷6.6级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实施管理办法》要求,紧紧围绕恢复重建的阶段性目标(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底全面完成受损民房维修加固和拆除重建,从2016年1月至12月底全面完成所有恢复重建任务)、主要任务(实施民房恢复重建、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减灾防灾、特色增收产业等五大工程60个建设项目)及“八包八保”责任落实来开展监察督查,推进恢复重建工作稳步开展。景谷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黄勇说:“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点多、面广、时间紧、要求严,我们的纪律规定必须走在前面,监察督查工作及时跟进,必须积极主动开展监督,要采取多种措施结合、多种监督力量整合的方式,确保监察督查的深入、全面、有效。”

重点督查。根据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制定了《景谷6.6级地震恢复重建指挥部监察督查组工作调整细化方案》,明确了七个方面监察督查工作重点,并从发改、审计、民政、财政、监察、住建、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抽调50名工作人员组成七个督查组:即恢复重建项目推进情况督查组、作风纪律督查组、物资资金管理使用督查组、商品物资设备采购督查组、工程项目报建招标督查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督查组、群众举报投诉督办查办组和1个机动巡查组,明确督查工作职责和分工,分头开展督查,实现监察督查工作全覆盖。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细化督查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信息交流机制、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及时反馈督查工作情况,形成监察督查工作合力,有效促进工作开展。

随机抽查。全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10个乡(镇),20家县级部门单位和34家企业,856个单体项目。为提高督查效率,督查组便会随机抽查教育、医疗、公路、桥梁等恢复重建公共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工程监理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收集到的困难和建议向上级反馈,强化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

走访问查。组成走访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拨付等工作进行走访,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带着“问题清单”开展专项督查。与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紧密沟通对接,根据阶段性任务落实要求,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没有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按照列出的问题清单,派出工作组进行针对性专项核查,经调查核实确需问责的事项,确定问责对象、分清责任范围,按照问责程序启动问责,确保问责出效果。

开展“上镜承诺”。督促涉及恢复重建项目的责任单位开展“上镜承诺”,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阐述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工期倒排、时间倒排,并在景谷县电视台进行“上镜承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根据上镜承诺跟踪督促,实行问题清单定期销号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现场推进督查。对于项目推进难度大、矛盾多、进展比较缓慢的,组织召开现场督办会,帮助责任单位找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商讨解决的方法和措施,并由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督促落实。“现场督办也是一项比较有力的措施,”景谷县纪委执法室主任俸军华介绍说,“比如在凤和一、二组民房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现场督办会上,我们就对威远镇党委政府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客观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不找客观原因;二是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挂帅,抽调最得力人员包保,现场带领工作队员抓落实,并建立包保工作日志;三是建立好定期分析研究推进制度、倒排工期日报制度、现场解决问题制度、施工队进入和退出机制,责任到人,分工合理,工作每日有进展;四是科学安排施工队,合理承包建设户数,确保施工人员到位;五是抓住民房建设重点,抢抓基本住房;六是建安全标识、施工形象进度板,明确包保队员、施工队、户数、建设进度,便于督察;七是采取超常规抢抓建设。通过我们跟踪督促,有效地促进了凤和一、二组民房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迅速推进。”

严肃执纪问责  强化责追究

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的要求,景谷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大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纪律检查和日常监管,严肃问责不担当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恢复重建主体责任不落实被问责。民乐镇党委政府、勐班乡党委政府、凤山镇党委政府因恢复重建民房维修加固开工率较低被问责;威远镇党委政府因灾后集中安置点建设协调工作滞后、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拨付工作滞后被问责;县水务局因灾后集中安置点施工用水接通工作滞后被问责。

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被问责。永平镇1名副镇长因对芒谷小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未按时限启动、芒谷小组两户重建民房出现质量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通报批评问责;1名正科级领导和住建局干部因对芒谷小组两户重建民房出现质量问题负有技术监管责任被给予通报批评问责。

工作落实不力被问责。永平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因本镇核灾不实、对象不清、分析研判不透,民房恢复重建未精准到户,上报恢复重建审核审批材料迟缓以及民房恢复重建验收工作不及时,资金拨付不到位的问题存在领导责任被给予通报批评问责;永平镇迁营村书记和主任,因对两个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未按时限启动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人责任被给予通报批评问责;景谷镇1名党委副书记和1名副镇长因对民房修复加固补助资金滞留不及时发放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县水务局主要领导和2名副局长因对部分集中安置点施工用水滞后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通报批评问责。

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被问责。“八包八保”是景谷抗震救灾工作的成功经验,也是县纪委监察局督查的重要内容,县卫生局是县级包保芒谷村民小组恢复重建工作责任单位,由于县卫生局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芒谷小组两户重建民房出现质量问题,局党委书记因包保责任不到位被给予通报批评问责。

违反纪律被追究党政纪责任。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2件28人,其中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件7人。扎实开展全市交叉检查办案初核工作,建议思茅区纪委对涉及民生资金等问题立案调查5件,移送办案线索若干条。

通过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了6月底前全县41698户民房维修加固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在地震一周年时,全县16752户拆除重建户全部动工,5465户灾区群众搬入了新居,预计年底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成,其他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有力推进,2016年底所有重建工作全面完成。

景谷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书记陶智兰深有感触地说:“在具体监督过程,我们常常遇到的都是老熟人。但是,党的各项纪律大家是清楚的,无论是谁违反了也得依规依纪处理。只要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满意,我们的努力就没有白费。”

景谷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黄勇感慨地说:“今年以来,景谷县共计问责领导干部63人次,占了全市问责案件的近40%。仅恢复重建这项工作,我们就问责了4个乡(镇)、1个部门和14名党员领导干部。约谈了1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从数字上看,我们的确问责了很多干部和单位。但是,问责不是目的,只是手段。通过问责这种方式,体现了为官必须做事,做事必须负责,权力责任对等,奖励处罚并重,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胡乱作为的、不肯作为、不愿作为的,同样也要受到问责。通过问责这种方式,使干部能知错就改,让更多的领导干部不至于犯大错误。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还保护了干部。通过问责,还改进了作风,推动了工作。”

倾听群众诉求  解决百姓困扰

在景谷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期间,点击景谷县永平镇村委会“纪检监察系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省市县镇村)联动监督平台”,群众每件诉求的受理时间、访求事项、办理时限、答复反馈、满意程度等内容一目了然,记录着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期间为民服务的点点滴滴。景谷纪检干部充分运用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网络平台,倾听群众诉求,及时解决灾区百姓的困难和烦忧。

景谷县永平镇纪委书记邵清明介绍,“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中的最下一级便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包括一名主任和两名工作人员。他们是一线监督员,是景谷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神经末梢,灵活机动,可以第一时间了解灾区群众的基本情况,采取及时且有效的解决方案,如若不能整改,便又会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直到问题圆满解决。永平镇芒费村60岁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刀永恒不顾自家房屋损毁,带领工作组认真调查核实地震损失情况,监督救灾物资发放。“即使再逗人恨我也得认真干。”刀永恒朴素的话语展现了一名村务监督工作人员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2014年10月9日,永平镇迁糯村大寨一、二组一群傣族男女老少聚集迁糯村委会,围着抗震救灾工作人员,要求保护好他们心目中的圣地——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迁糯佛寺。迁糯佛寺是当地傣族群众敬重的圣地,是信仰佛教的村民举办重大活动的地方。该佛寺年久失修,在这次地震中损毁较重,摇摇欲坠。傣族群众看在眼里,急在心上。迁糯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陶成科受理了此次诉求,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向上级反映。抗震救灾包保工作队员及时到现场查看,同时向县文体广电局等文物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及时采用竹竿、木板、支架等措施进行了加固,目前,相关文物保护单位正抓紧编制修缮方案。

据了解,自2014年1月以来,景谷县纪检监察系统通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件1482件,办结1412件,办理率95.28%,满意件1329件,满意率94.12%。其中在抗震救灾阶段,共受理灾区群众诉求1057件,占2014年诉求件的71.32%,办结989件,办结率93.56%,满意率95.45%。

到目前为止,“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一直发挥着应有的作用。此平台倾听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了纪委与群众的紧密联系,为开展工作铺就了又一块垫脚石。

坚守本职岗位  舍小家为大家

在景谷县6.6级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表现出了忘我的奉献精神,涌现出一大批为了大家、舍弃小家的平凡英雄。

纪检监察干部朱胤铭、周立向、李仔清在地震发生当晚,他们把儿女、老人撇在家里,和在其他部门工作的配偶一起赶赴灾区;永平镇纪委副书记苏美东家中房屋受损严重,妻子在地震中受了伤,但他安顿好妻子之后,便和工作组一道深入农户家中调查核实灾情;景谷县纪委副书记李童辉在国庆节前夕当了爸爸,为了参加抗震救灾工作,他将剖腹产的妻子和襁褓中的孩子送给岳父岳母照顾,只身赶到重灾区永平镇。和李童辉类似的还有驾驶员李宗思,地震来临时,他的孩子才出生6天,但他安顿好家人后也立即投入了抢险救灾;50余岁的正科级纪检员陶坤在接到抗震救灾任务后,由于自己驾车技术不熟练,就让儿子当起了驾驶员,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参与到抗震救灾中;为了做好抗震救灾监察督查工作,解决公务用车不足的问题,郑映勇、王焕军、刀开德、俸军华、周开华等人也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奔向灾区,每天往返于乡、村、组之间,辛勤履行着工作职责;景谷县纪委班子成员周强、李郭艳、方瑜、李其兴、陈钢在地震发生后及时赶赴灾区,担负起监督救灾物资接收、管理、发放的职责,但由于装卸物资人力不足,他们边联系领导派人支援,边带领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卸货,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没喊过一声累,叫过一声苦……像这样的鲜活感人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强化内部监督  建立铁的队伍

“打铁的人要成为铁打的人。”景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纪明良说道:“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监督者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才有资格去监督别人,正所谓正人先正己。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了对纪委监察督查工作提出要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景谷县纪委监察局在省市纪委监察局的指示和领导下,很好地将相关要求运用到了此次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当中,并有所创新突破。”

当谈到怎样磨练自己的队伍时,纪明良提出了两个时间:“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

“八小时内”指的是在上班时间,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一系列的工作、作息、请假、用车、财管制度,确保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有纪可遵。在监督的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要确保自己的干净廉洁,要有自觉性,更要互相监督。同时,纪检监察局还定期给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教其如何忠诚、如何担当、如何廉洁自律。这样,才造就了整体上的“忠诚干净担当”,队伍的建设便形成一个拳头,自身的约束力严格了,拳头攥紧了,打到点上,才有力量。此次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显示了纪委监察局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八小时外”指的就是下班之后,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时要请示报告,不准参加非法的娱乐活动,家庭里有了重大变故及财产变动时要上报,还要按季度汇报人情费的消费额度,从而确保自身的安全。值得点赞的是,景谷县纪委监察局,还创办了一本叫做《景谷清苑》的内部刊物,上面登载的大部分都是纪检监察干部自己的作品,其内容真实丰富,通俗易懂,集思想性、政策性、哲理性、趣味性为一体。纪明良介绍:“创办刊物可以让每个党员干部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动笔展示自身的文采,也能开拓自身的视野,最重要的是同志们能够通过这个刊物进行相互交流学习,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学习别人的长处。通过这一平台,告诉所有纪检干部‘人人有舞台,个个能出彩’。”

“经历了这次灾难之后,创伤并没有磨灭工作的热情,我们审计局的每个党员干部反而精、气、神更足了,团结合作的能力更强了。同志们的沟通交流也多了,在一起共事的氛围也更融洽了。”抽调参加地震恢复重建监察督查工作的景谷县审计局局长谢景欣慰地说。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铁的队伍,景谷县纪检监察系统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才能够开展得如此科学、有力、有序、高效、廉洁、透明,才能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这与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团结协作以及敢于执纪、善于监督的工作作风是互为因果。

景谷县纪检监察系统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中所创造的执纪监督新实践,带给了我们新的启示和思考。(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