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中,怒江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线,聚焦“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从思想教育从严、正风反腐从严、干部管理从严、制度要求从严、责任落实从严5个方面入手,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怒江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据了解,怒江州在“五个从严”中,将从严正风反腐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惩治腐败、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坚持逢节必令、明察暗访经常化,开展31批次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6件,处理68人。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5件,初步核实线索68件,立案52件,给予党政纪处理4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去年以来,怒江州围绕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工程、重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先后对怒江通达桥环线、独龙江公路高黎贡山隧道等102个重点建设项目跟进监督检查681次,督促主责部门整改879项,发现问题线索并立案查处7件,6个单位及72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为从严落实责任,怒江州实行“责任倒逼”,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出台并严格落实《怒江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列出党委28项主体责任、纪委22项监督责任和17种责任追究情形的“责任清单”。开展20个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访谈和专项检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建立和推行定期督查、述廉、报告、考核、“一案双查”等制度,形成了保障责任落实的“工作链条”。去年以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14个单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5个单位进行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