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强化担当意识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11-05 09:13:41   来源:云南省纪委

今年以来,剑川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剑川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对常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细化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另外,细化县级部门党委(党组)11项、乡镇党委7项、乡镇纪委7项工作清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级管好一级。同时,县委与8个乡镇党委和66个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签订责任书,逐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坚持廉政审查,选好用好干部。坚持严把廉政关、严守程序关、筑牢纪律关、强化任职关的要求,选优配强干部。坚持廉政审查制度,先后对拟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137个单位和903人次进行廉政鉴定,取消3个单位评选评优资格。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考试制度,廉政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并经廉政谈话后再予以任命。2015年,任前集体约谈干部2批17人次。

严格执行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剑川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积极实施《剑川县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规定》《剑川县治理乡镇干部“走读”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实行公务用车双休、节假日封存报备制度,有效杜绝公车私用、公车违规等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改进作风、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

强化权力制约,深化权力监督。积极推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实施《剑川县推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在9个县委部委、41个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权力清理工作,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在剑川网全面公开权力清单目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梳理全县70个单位部门权力数702个,查找出机构内部廉政风险点740个、岗位风险点1574个,绘制权力运行图466个,规范权力运行。

保障纪委履职,推进体制改革。将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44个精简为15个;实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的选任办法;调整了乡镇纪委书记在党委班子的分工;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班子和干部队伍;保障县乡纪委工作经费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进一步突出。(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