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中,龙陵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稳抓牢,从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建设方面着力,“勇”字当头,“实”字落地,争当党风廉政建设排头兵。
争当党风廉政建设排头兵。今年以来,龙陵县不断深化“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做好纪律审查、制度建设和廉政教育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着力营造“不敢腐”的社会氛围。开通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作用。紧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发生过重大违纪案件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蝇贪”、“群腐”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求限期改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确保有的放矢。
着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机制。2014年推行对公账户银行短信提醒业务以此促进相互监督,让监管人员第一时间掌握资金动向,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为有效解决党政“一把手”存在的权力集中、权力专横、权力变形等问题,出台了《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五项不直接分管”暂行办法》,有效打破权力集中,形成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通过纪律审查发现监督上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分析掌握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发案规律,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途径和办法,使监督的关口前移,监督的重点突出,监督的工作延伸,加大监督管理的针对性,使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形成更加有效的权力监督运行机制。
着力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大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和形式。年初组织3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家属到保山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突出以案说法教育,结合龙陵县实际,对近年来查办的信访件和立案件进行对照分析、逐案梳理,从中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编订成册,对典型案例的成案原因、深刻教训及社会危害进行深入剖析……真正做到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使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和法纪观念,真正达到警示警醒的目的。
加大“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为确保“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了主责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明确各主责部门按月上报所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汇总后,按要求上报县委政府。各主责部门根据所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实际,分别建立了由牵头县级领导任总召集人,主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召集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各项整治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各责任单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重大问题、重要环节要亲自抓;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带头对号入座,认真自检自查。形成了县委政府促牵头领导、牵头领导促主责部门、主责部门促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促领导干部的“链条状”管理模式。
加大“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龙陵县充分利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这条有效经验,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力求积小胜为大胜,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全面好转。今年以来,在重要节点共开展明察暗访3批次,派出了9个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线路、随机抽查、蹲点取证等方式,对全县各级机关执行纪律规定的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查访酒店、娱乐场所等30余个,对督察范围内的餐馆用餐开具发票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排查发票900余张。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县纪委监察局约谈了125名党政一把手。
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的党员干部,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违规收送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以严格的问责倒查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问题,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对查处的问题通过多种方式点名道姓报道曝光,增强警示震慑效果,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争当自身建设排头兵。严格按照“二十字”好干部标准要求,把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着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以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心力上强为基本标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选派纪检干部外出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今年,共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0余次,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县举办的各种理论业务培训13批29人次,参加各类顶岗锻炼5批6人次。
加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力度。去年以来,龙陵县紧扣“三转”要求促落实,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使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更加明确、力量更加集中、主业更加突出。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由原来参与的150个减少到15个,做到协调不代替、牵头不包揽、参与不干预,为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奠定基础。在配齐乡镇纪委班子,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社区纪检监督小组管理的同时,在工信、教育、农业等7个县直党委成立纪检监察室,配备纪委副书记(兼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专干各1名,并按标准落实了纪检津贴。
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执行“五个清单”制度,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和职能职责,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防控信访受理、线索管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干部选拔、后勤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切实防止“用权任性”问题。制定出台了《龙陵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发挥县纪委委员职能作用的意见》《龙陵县纪委监察局指纹打卡考勤管理制度》《请销假办法》等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用权,照制度办事。(杨绍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