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转、改、健、查”有效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11-02 09:05:05   来源:昭通市纪委

彝良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业,着力突出转职能、改方式、建体系、严执纪,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监督责任落实。

深化职能“转”变。聚焦主责主业,科学定位职能职责,在巩固清理调整县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159个(保留或继续参与20个)的基础上,结合《昭通市乡镇纪委工作规则》制定了对乡镇纪委开展工作、落实《规则》的考核办法,督促指导乡镇纪委厘清职能,退出无关的工作分工和议事协调机构,明确纪委书记不再承担纪检以外的工作任务,乡镇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总和从原来的291个减少到73个。

“改”进监督方式。以职责履行、纪律作风为重点,从参与事务性工作向履职监督转变,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改进领导干部述廉内容和方式,今年14名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接受现场提问质询和民主测评;突出惠农强农资金监督,抓严抓实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建立定期通报督促制度,跟踪监督各项惠农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促进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透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着力强化涉烟、涉矿、国土资源管理和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强化监督同级党委工作,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制度,组织科级(含处级)以上主要领导80余人到昭通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监督,今年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0人、诫勉谈话 17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32人。

“健”全责任体系。制定出台《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纪委的25项监督责任内容;实行县纪委常委约谈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制度,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先后2次开展约谈工作,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责任制工作有效落实;坚持半年和年度对各乡镇、县直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检查考核,及时纠正发现问题。

强化案件“查”办。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41件(其中上级交办186件),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6件,处分违纪人员4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