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打好“预防针”考察“三个圈” 落实好提醒、函询、诫勉

发布时间:2015-10-30 09:37:33   来源:怒江州纪委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贡山县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为干部早打“预防针,考察领导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三个圈子,落实提醒、函询、诫勉三项举措,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严管厚爱,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立足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六项禁令专项整治”、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揪出苗头,指出倾向,配套实施组织部与干部“双向约谈”机制,谈话提醒由组织部干监科作为谈话人,书面提醒的则直接向相关人员发送提醒函。定期不定期深入县直机关单位、乡(镇)开展巡视工作,把脉基层干部思想动态最新,先后“约谈”领导干部4人。

专项问题书面函询。针对信访、举报或其他途径反映的干部问题,除采取调查核实外,以书面方式致函当事人了解情况,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函询通知书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2015年,结合机关事业单位被采取强制措施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专项整治和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函询了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对复函结果做了集中整治和处理。

特殊问题诫勉谈话。对照干部应当进行诫勉的十三种情形,根据诫勉对象的职务层次和具体岗位确定适当的谈话人,班子成员一般由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诫勉,党委(党组)书记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谈话人。受到诫勉的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诫勉六个月后,对原有问题仍不改正的,最严重可给予降职的组织处理。

严格考量,准备充分。诫勉谈话前,杜绝捕风捉影、以偏概全,防止工作被动,打击、挫伤那些真抓实干、敢抓敢管干部的积极性,对已掌握的谈话对象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事实反复进行甄别,调查核实,确保掌握的问题事实准确、全面、真实,杜绝了事实不清、情况不明等造成谈话被动。认真分析预测谈话对象可能提出的问题或有关说明,查找政策依据,做好应对,同时对谈话中涉及的时间、人员、地点等应做到心中有数。

聚焦问题,有的放矢。诫勉谈话过程中,紧紧围绕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而展开,防止把诫勉谈话当成“拉家常”,对谈话对象有意或无意分散和转移主题的,明确指出,及时纠正,做到讲问题要准: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时,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要求要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诫勉要求。要求谈话对象表明态度时不能讲假话、大话、空话,必须是真话、实话、心里话。

因人而异,讲究艺术。诫勉谈话场所选择恰当,做到严肃而不压抑、庄重而不失自然,为有效谈话提供适宜的环境。消除谈话对象紧张、猜疑和逆反等心理,谈话时注意观察谈话对象的言谈举止,恰如其分地将谈话逐步引向深入。避免我说你听、我问你答。突出人文关怀,以诚相待、以心换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害,做到利害分明,情理相融,使谈话对象真心接受。

常抓不懈,跟踪问效。诫勉谈话后,及时观察被谈话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一次谈活没有解决问题的,进行反复谈话,做到问题一天不解决,工作一天不撒手。对经提醒谈话、函询或诫勉谈话,没有改正或改正效果不明显的,及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或进行组织处理,以过硬的执行维护制度权威、鲜明政策导向。同时加强与干部交心谈心,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干部在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强人文关怀,营造心齐气顺的干事创业氛围。(陈江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