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警示教育及提醒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既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把执纪放在首位,运用“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等方式方法,切实把执行纪律抓细抓实。对在监督检查、案件线索初核、案件调查等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情节轻微的问题,采取适当处理33件,组织处理31人,对反映失实的87件予以澄清。
坚持领导带头,强化教育提醒。市委常委班子成员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党课20次,全市5000余名党员干部聆听了党课,接受了教育。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和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对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今年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的党员干部达5000余名;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8000余名;在市委党校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中,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对80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坚持全面监督执纪,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纳入执纪监督范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00人次,共约谈或委托约谈50个单位和部门的90余名领导干部,对98名新提拔(交流)的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提醒谈话,组织26名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述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作风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等,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规定等。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1个。督促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末位表态等制度,组织24名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述廉。
强化专项纪律检查,持续正风肃纪。建立“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总结”的工作机制,共开展督查9次,出动人员450人次,督查单位、部门900多个(次),指出各级各部门存在问题900多个,提醒党员干部守住纪律的红线。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三多节、五一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派出168个明察暗访组811人次,开展明察暗访9次;对6个单位和68名干部职工进行问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个,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通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1件25人、违反节假日值班代带班制度26件34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3件6人、违反其他纪律14件14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5个。
高悬反腐利剑,着力惩治腐败。丽江市纪委书记办公会研判案件查办工作5次;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案件工作7次。1月至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19件次,初步核实236件,立案调查105件1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31人,挽回经济损失93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