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一直把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之一,始终以“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贪腐猛于虎”的共识,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真正把从严治党落到基层实处。
加强乡镇村纪检组织建设。在全州110个乡镇设立乡镇监察室,乡镇纪委书记按正科级配备,设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纪检专干,确保每个乡镇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人。在全省率先在全州1078个行政村和66个社区全面推行勤廉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基础上,设立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出台《大理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对村“两委”班子行使权力进行全面监督。
用制度规范基层干部用权。出台《大理州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办法》,发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作用,强化民生资金监管。出台《大理州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意见》,全州110个乡镇、1144个村委会(社区)、14095个村民小组全面实行集体“三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利用“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实现动态监管。
强化权力运行民主透明公开。制定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目录,建立固定公开栏,由村监委和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公开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健全完善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乡镇基层站所集体议事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民主议事规则、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行乡镇、村(社区)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
建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全州共建立“五级联动”监督平台1100个,受理群众信访诉求42860件,办结42773件,办结率99.8%。制定《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办理重大信访举报办法》,健全完善信访举报信息联动、交办联动、督办联动、直查快办联动、联合办理等五项机制。各村(社区)设立村(居)民投诉室,设举报投诉箱和电话,及时、规范办理群众投诉和信访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55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3人。今年1至9月,查处125件,给予党政处分103人。对14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曝光。
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农村“四风”问题、违纪违法问题、“吃拿卡要”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由大理州纪委常委分别挂钩联系县市和乡镇,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整治效果。(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