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平县纪委针对案件数量多、人手紧缺的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能力提升、力量整合,确保纪律审查工作不打折扣。
提升能力素质,“取经”给力。一是“派出去”学习先进经验。通过“学会一人、带会一批”的方式,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将纪律审查的新方法、好经验带到基层纪检工作中。2014年以来,罗平县纪委先后派出2名年轻干部到省纪委跟班学习,通过为期一年的学习,2名干部在办案水平、审查能力上得到显著提升,成为纪律审查工作中的中坚力量。二是“请进来”指导业务技能。在查办重大疑难案件过程中,主动提请市纪委派员指导案件查办的相关事宜。对一些定性存在分歧的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征询上级纪委意见,力争做到准确无误。三是“传帮带”加大新人培养力度。县纪委办案骨干每查一案,带领1-2名机关或派出纪工委干部参与办案,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大力培养办案骨干和能手,切实解决机关办案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
集中骨干力量,“合作”借力。一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线索移送等机制,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2015年以来,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获取案件线索12件12人。二是集中力量联合办案。在办理大案要案人手不足时,请“外援”参与办案,整合办案力量。如,罗平县安监系统系列腐败案因涉及范围广、涉案人员多,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罗平县纪委主动与检察院反贪局协调,双方通力合作,实现案件快办快结。
全员参与办案,“攥拳”发力。一是理顺内部科室协作机制,突出全员办案。发挥纪检监察室专业办案的龙头作用,加强信访、案审、党风等职能室和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将全体人员分为谈话组、陪护组、后勤保障组、机动组等多个小组,各小组各司其职,围绕案件主线开展工作,通过案件办理提升业务水平。二是采取“集中会诊”,寻求案件突破点。针对案情复杂、案源线索少、证据不充分的案件,由案件主办人召集业务骨干组成讨论组,发挥集体智慧,对案件进行抽丝拨茧的分析研究,寻找案件突破口。三是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突出主业主责。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认真梳理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不再参与215个无关议事协调机构,仅保留16个,把主要精力聚焦到中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