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六个要求”学习贯彻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5-10-26 16:22:11   来源:玉溪市纪委

10月23日上午,玉溪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暨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并就玉溪市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会议强调,要从六个方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暨业务培训班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要把纪律挺起来、规矩严起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按照王岐山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要坚持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初核处理,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提醒;对违反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处理。

要敢于责任担当,强化执纪监督。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好、抓牢、做实。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努力克服畏难情绪,义无反顾地把组织交给的责任承担起来,过好“面子关”、“人情关”、“坚持原则关”,真正做到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扛起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工作落实。

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要抓好纪律审查、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日常监督、问责等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干部监督机构职责定位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三转”,自觉适应“三转要求”,真正把力量集中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责主业上来,注意区分干部监督机构与其他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对监督者的再监督上,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要突出工作重点,严格纪律审查。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把握“三种人”和“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做到既见“树木”又见“森林”,既拔“烂树”又治“病树”,不断净化“森林”。要充分运用好问责这一有效方式,加大问责力度。通过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委部室负责同志承担起“一岗双责”职责,切实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要努力探索实践,完善工作制度。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增强责任感,迎难而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查找干部队伍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努力实践,不断探索干部监督的方式方法,研究解决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完善约谈、作风巡查等工作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要健全监督体系,打造“铁军”队伍。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干部监督机构自身建设,对照“三严三实”标准,着力抓好干部监督队伍思想政治、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方面建设。从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同志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坚持理想信念“高线”,坚守纪律“底线”,炼好“五气”,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能力,争当“纪律卫士”,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