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四个全覆盖 让精准扶贫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15-10-26 16:01:05   来源:楚雄州纪委

永仁县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扶贫攻坚战,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重点抓好“四个全覆盖”,实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监督网络全覆盖。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监督网络。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成立县精准扶贫监督领导小组,乡镇成立专门扶贫工作监管机构,由乡镇纪委牵头,明确职责,落实监督责任;在全县63个村(社区)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共同对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把关。

监管制度全覆盖。在全县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组织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行政村“第一书记”、村组干部到农户家中开展走访调查。制发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督查办法》,配套制定和完善了《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资金划拨、项目审计、责任追究等程序,强化扶贫信访线索收集处置力度。

过程监管全覆盖。抽掉21人成立7个督查组,对全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乡镇对省州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情况;各乡镇出台配套文件细化县委脱贫大会政策措施的情况;相关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和群众知晓情况。同时,针对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等重点扶贫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廉政监理的“双监理”制度,推动廉洁扶贫。

干部问责全覆盖。对在扶贫攻坚上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对完不成阶段性扶贫任务、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对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坏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宋君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