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通报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情况 15名国家公职人员4个单位被处理

发布时间:2015-10-26 10:43:19   来源:德宏州纪委

“8名国家公职人员上班迟到,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5名国家公职人员上班不务正业、上网玩游戏、看视频、浏览彩票网、淘宝网,被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单位超标准预购节日慰问品,领导班子及财务人员被约谈;2单位存在未粘贴公车标识,1单位擅自变更上班时间,责成3家单位限期整改。”10月23日,德宏州委常委会听取《德宏州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情况通报》,要求紧盯节点,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通报指出,9月22日至25日,德宏州纪委抽调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公安、工商、记者组成9个明察暗访组,围绕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八个方面“节日病”以及德宏州治理庸懒慢六条规定和治理行政不作五项纪律开展监督检查。9个作风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随机抽查、蹲点取证等方式,对全州范围内的9个乡镇、108个州直和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95个县市直机关单位、16个纪检监察机关(机构)、169家餐馆、19家超市、7个旅行社、20个娱乐场所及1家大米经营场所进行了明察暗访,督查发现5个单位8名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德宏州治理庸懒慢六条规定上班迟到,5个单位5名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上班不务正业,4单位存在超标准预购节日慰问品、公车标识被车窗外粘贴物痕迹遮挡、未粘贴公车标识、擅自变更上班时间问题,均按干部和部门管理权限进行纪律处理。

通报认为,经过两年多的正风肃纪,德宏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纠正“四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不习惯到习惯,逐步成为一种自觉行动,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明显着减少,干部作风明显改进。

通报要求,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继续紧盯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畅通监督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坚决问责,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