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打好四套“组合拳”持之以恒纠“四风”

发布时间:2015-10-26 14:31:12   来源:玉溪市纪委

新平县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打好四套“组合拳”,持之以恒纠“四风”。

打好“教育拳”,筑牢思想堤坝。推行党课制度,2014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负责人按每年不少于四次的要求,向党员领导干部上反腐倡廉党课,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行“互联网+”制度,建立新平廉政网、政府廉政网,开通党政理论订阅号微信学习公众平台,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加强自学。强化警示教育,建立新平县警示教育展厅,分批次组织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观摩学习,开展教育;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领导干部发送手机廉政短信,下发廉洁自律通知,及时提醒,做到警钟长鸣。

打好“制度拳”,扎牢纪律篱笆。建立《新平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培训原则、培训计划和备案管理、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组织、报销结算和监督检查等内容。出台《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规范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精减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推行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出台党政机关“敬业有功、怠业必惩”实施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作出规范性指引。

打好“监督拳”,广布“千里眼”。抓住春节、花街节、五一、火把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对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等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强化机关纪律作风情况督查;强化全县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作风建设情况督查;建立纪检监察巡查制度,围绕“人、财、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巡查,着力发现被巡查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四风”、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14年以来巡查13个单位,目前对发现的53个问题,发出12份46个问题整改通知书,已完成整改27个。2015年1至9月问责21人,实名通报3期22人,下发督办通知16份。

打好“惩治拳”,织牢“震慑网”。突出纪律特色,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着力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和“蝇贪”问题。完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排查管理制度,建立定期信访分析制度,推行《新平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推行典型案例通报制,建立查信办案和纪律审查长效机制。截止2015年9月底,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件15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38件;查办案件18件21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4件4人,一般党员干部6件6人,村组中心(办所)5件6人,农村党员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