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5-10-23 08:53:06   来源:大理州纪委

“有的党委(党组)书记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识有偏差,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工作,注重表态喊口号,惯用开会的方式贯彻,或直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交给纪委书记或分管领导去抓,当“甩手掌柜”,以“授权”的方式推卸责任”。大理州委常委、宾川县委书记岳黎松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谈会上严厉地说到。

10月16日,宾川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座谈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宾川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和《宾川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会上,宾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就抓好监督责任落实作了安排;宾川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宾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及平川镇党委、宾居镇纪委等部门就如何落实“两个责任”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化认识、准确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质,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始终保持政治清醒,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政治决断和部署上来,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这个“龙头”,把好党委主体责任这个“关口”,既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又履行思想建党、制度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真正把主体责任承担起来,自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组织者、执行者的角色,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聚焦中心任务,从五个方面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要选好用好管好干部。要认真落实党管干部的责任,落实选干部用干部管干部的责任,严格执行选拔作用干部的各个环节、程序和全程监督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有效防止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带病提拔等问题;二是要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大祸。三是要持之以恒整治作风。各级各部门必须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对作风建设工作常抓不懈,坚决狠刹“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农村低保、危改资金、征地拆迁、涉农补助等资金的监管,对落实强农惠民政策时优亲厚友、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肃处理,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对农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视若无睹,不敢管、不愿管,导致村级班子集体违纪甚至私分救灾救济款等问题,县委将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五是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大局意识,全力支持纪委(纪检组)“三转”,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惩治腐败,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加强对查办案件的指导和协调,及时听取汇报和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大问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做到“零容忍”。

全县县处级领导、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县级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省州驻宾单位纪检组长,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各委室负责人共16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 杨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