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草坝镇推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22 16:39:12   来源:红河州纪委

为切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蒙自市草坝镇党委着重在从严要求、创新特色、量化考评等方面下功夫,大力推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将主体责任进一步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报告内容。为改变以往村干部述职述廉多谈成绩,对落实责任制方面的问题一带而过、流于表面的现象,草坝镇党委对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实行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报告的对象、报告内容、报告时间和形式,并将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联系点制度,镇班子成员按照联系点分工,定期调研联系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思想是防腐的第一道关口,草坝镇把廉政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多方面入手,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作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五个必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党性意识、法纪意识和表率意识。二是召开草坝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与行,以良好的作风服务和团结广大群众,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到草坝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邀请市检察院检察官就预防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相关知识进行专题培训,组织观看《拒腐防变每月一课——惩治“村官腐败”》警示教育片2场(次)。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汇报制取得成效。为确保报告制度取得预期效果,镇党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较好的依三则、仙景、建设3个村做为全镇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示范点”,年终由镇纪委组织镇纪委委员、有关站所负责人、村民代表听取试点村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对汇报人就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提问。在村一级推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汇报制度,让村委会参加镇组织的“考试”,通过当面报告、点题质询,让问题一个一个曝光并及时整改,让广大群众知晓村委会一年来工作情况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消除群众对村干部的疑虑,努力打通党风廉政责任主体执行情况的“最后一公里”。

强化检查考核,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在日常工作中,镇纪委加大对“示范点”村委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认真督促村委会总支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督促村“两委”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工作制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村委会由镇纪委和挂钩联系组领导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一是对各村重大事项,首先要征求群众意见,村“两委”商议,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决议结果和实施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开,接受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村财乡代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村财务由镇农经站代管,每季度首月15日各村在“阳光e路通”平台上对本村上季度的财务进行流水帐公开。村级报账人员统一由镇农经站招录,录用后统一进行培训,村小组报账须经村支部书记签字确认、村委会报账须经村总支书记签字,最后送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方可报账。三是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强化村务日常监管,对涉及的“三农”政策,重大村务、财务,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参与中监督,督促村“两委”按时公开上墙,保障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