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紧盯“小官、小案、小事”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5-10-21 16:03:59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东川区纪委紧盯“职级小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小官、小案、小事”,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加强教育引导,构筑“小官”制约体系

注重廉洁自律教育。区纪委联合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深入6镇1街道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业务知识下乡活动,区纪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分析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相关部门人员就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作专题讲座。在区级各类培训和村组干部培训中开设廉政课程,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廉政专题讲座76场次。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先后3次选取48件63人典型案例进行实名通报;依托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125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258名党员干部到区人民法院旁听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公开审判。通过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让廉洁自律意识逐渐在“小官”心中扎根,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出台了《东川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东川区村(社区)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东川区村(居)、组成员廉洁履职监督管理办法》、《东川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14项基层干部管理制度。搭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直通车”,将区委书记、区长和区纪委书记的电话向全区140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公布,监委会主任可随时向区委书记、区长或区纪委书记直接反映本村(社区)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违纪线索,以及社管综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每年开展乡镇村组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纳入《东川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对镇村财务收支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处置和债权债务管理情况等开展审计,发现轻微违纪问题责令整改,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坚决立案审查。通过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让“小官”权力难以“任性”,权力规范运行。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小案”查处力度

常态化督查。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纪律审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每季度确定一个督查主题,今年以来,采取专项督查、联合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就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扶贫资金使用、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开展了督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4个,提出整改建议16条,并先后发现了东川二小连续两任校长隐瞒、截留、坐支国家财政收入,两家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采购药品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行为。每年开展2次党风巡查工作,由区委常委带队,对区属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把脉问诊,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并对系统性、行业性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专题研讨处置,防止“小案”拖成大案、要案、窝案。

零容忍查处。从东川今年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来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小案”仍然易发多发。立案审查的46件违纪案件中,以贪污、受贿、诈骗、挪用等手段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达14件,占立案总数的30.43%。在受到处分的52人当中,基层党员干部违纪受到处分达38人,占73.08%。面对“蝇贪”问题突出的现实,东川区纪委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渠道,注重从群众来信来访、执法监察、专项检查、舆情信息中发掘案件线索,紧紧盯住惠农资金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村居低保发放、困难救济保障、社区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无论涉及金额大小,违纪情节轻重,一律严肃查处,绝不手软。今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小案”14起,给予16名“小官”党政纪处分。

狠抓纠风治乱,严防“小事”酿成大错

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开展“四风”问题“回头看”活动,从细处着手,从“小事”抓起,着力整治上班工作纪律涣散、基层干部“走读”、窗口服务态度差、“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7类问题,发监察建议书13份,问责干部21人。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收送节礼、违规乱发津补贴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吃一点、拿一点、玩一点、拖一点的小事情、小陋习、小问题,坚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刹住节日歪风。区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违纪问题查处集中的10家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对6镇1街道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针对性的谈话。让咬耳扯袖、谈话问责成为处理“小事”的常态,对“小事”不忽视、不放松。

专项治理不正之风。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重点纠查农村基层干部滥用职权、办事不公、截留贪污、挥霍浪费等行为,对轻微违纪的12名镇、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2名一般违纪乡镇干部进行问责;开展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采取走访投资企业、受理群众投诉、暗访机关作风等方式,着力整治中层干部“中梗阻”、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问题15个;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治理,查找和整改问题41个,其中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问题3个,违规插手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问题12个,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19个,问责干部2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8人。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把“小事”处理在发现之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