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四责”助推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10-20 09:02:59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永仁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通过强化“四责”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见效。

文件“明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细化责任清单,量化考核指标。印发《中共永仁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的6大方面职责,把“主体责任”清晰而明确地固化下来。今年1月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县委书记代表县委、县政府与7个乡镇,60余家县直部门单位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党组的“责任田”,只能“高产”,不能“抛荒”;印发《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县委常委班子、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并要求各乡镇党委、县属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认真对照,制定责任清单,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领导“传责”。充分发挥“一把手”的示范带头作用。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围绕“总书记讲话、必读篇目、正反典型”三个学习重点,各班子主要领导带头组织开展专题学习96场次;按照“一个主题”、“两个联系”、“三个讲清楚”的要求,“一把手”示范带动,全县处级干部共讲专题教育党课70场次;围绕“为官不为”、“不严不实”等问题,县“四班子”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谈心谈话61人次,查找“不严不实”、“为官不为”问题23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40条;对照“为官不为”,及时制定了《谈心谈话方案》,结合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服务对象投诉、考核评议结果等方面的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带头,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谈心谈话方式,层层开展谈心谈话203人次,共指出处级干部身上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102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55条,目前已整改完成82条;对全县92个单位161名党政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强化责任意识。

个人“履责”。全县各级党组织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分解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扎实推进“六个严禁”和 “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规范权力运行,各单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经济等和个人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突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突出重要节庆日的监督和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婚丧嫁娶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初步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约结构。

严肃“追责”。 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真正敢追责、真追责、善追责。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范围内开展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组织全县73家单位882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作出严禁收送“红包”承诺,对全县17家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抽查,共查处违纪违规收送“红包”7件7人,其中党纪处分1件1人,问责6件6人;针对工作不敢担当,履职不尽责,遇事怕担风险,怕得罪人,畏首畏尾,缩手缩脚等庸碌无为问题,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调研督查,分析研判,并对作用不发挥,责任不担当,履职不到位,当甩手掌柜的58名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并督促整改落实,对5名庸碌无为的干部进行了降免职处理。 (普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