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点、线、面”结合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5-10-20 08:55:59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牟定县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完善制度体系、畅通监督渠道,着力构筑领导干部日常监管的“立体网络”,实现“点、线、面”三结合,有效提升了监管工作的针对性。

把握关键点,实现干部监督“到位”。坚持离任审计与任期审计并重的原则,制定下发《牟定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职能作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覆盖面,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切实加强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每年年初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年内重点项目、重要工程进展情况等,科学安排审计任务,在全县7乡镇、县级单位,尤其是财、物权力较为集中、资金使用额度较大以及平时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单位进行有计划的年度审计,规范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行为。截止目前,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 项9人,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共计31条,被采纳31条。所查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全面整改,整改率达100%。前移领导干部监督关口,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公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科学设置报告事项,对个人基本情况、婚姻、住房、工资收入、投资收益、配偶子女就业等情况进行定期报告,为全方位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全县共有13 名科级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了各人重大事项。2015年5月,1名拟提拔副处级干部因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任用资格。

延伸触角线,实现干部监督“到底”。积极整合监督力量,出台《纪工委监察分局“两委”委员交叉巡查纪律作风制度》,充分发挥纪工委委员、监察分局监察委员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领导干部作风监督。开展明查暗访6次,对2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滥发津补贴的科级干部进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对1名管理不到位,导致单位作风问题突出的乡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遵守工作纪律不严的4家单位进行了通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问题,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分列问题清单,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结合实际,不折不扣地落实十项重点整治内容。将纪检、组织、人社、审计、司法部门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整合,实现干部监督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了监督部门合力抓监督的良好局面。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表现进行监督,把监督范围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和“社交圈”,实现领导干部日常监督“无死角”。

扩大覆盖面,实现干部监督“到边”。制定完善了《牟定县从严管理干部办法(试行)》、《牟定县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试行)》、《牟定县领导干部因私请假和因公离岗外出备案制度(试行)》、《牟定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公务活动、办事程序、权力使用等进行全面规范。截止目前,县委主要领导与县四班子26名班子成员和7乡镇、68个县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2次廉政谈话。县纪委对254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严守纪律、纠正“四风”等9个方面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谈话人根据谈话内容作出承诺。健全完善群众信访、举报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认真细致地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监督作用,形成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督氛围。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诉求3077件,办结3070件,办结率达99.8%,群众满意3055件,满意率达99.3%。(李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