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5-10-19 16:20:46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东川区举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培训会。全区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省、市驻东川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巡查员、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评议员参加了培训会。参会人员还观看了《沉痛的代价》和《不作为之害》警示教育片。

会议指出,主体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分内责任,是领导责任,是直接责任,是示范责任,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到位,努力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要从选好用好干部,持续深入纠正“四风”,源头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查办案件,带头廉洁从政五个方面深刻理解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

会议指出,当前我区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形势向好,政治生态运行良好,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面上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严重;重点领域腐败案件依然易发;“四风”问题还没有彻底根除。我区少数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还存在责任主体不清、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力、责任追究不严四方面突出问题。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当起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责任。

会议强调,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一要厘清职能职责,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担负起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二要选好用好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查选人用人腐败,疏通领导干部能下渠道,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注重源头预防,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四要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制度,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五要完善体制机制。对现存的制度缺陷和漏洞进行调整完善,建立行之有效的制衡和监督体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六要支持纪委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七要严格监督考核。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坚持“一案双查”制度。

会议指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还存在能力素质不适应、执纪监督不严格、工作机制不顺畅等问题。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在坚守责任担当上,要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严格纪律监督上,要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把大量工作放在日常监督管理上;在加强作风监督上,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农村基层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严肃查处腐败上,要健全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树立正确执纪导向;在深化“三转”工作上,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打造执纪监督“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