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织密扎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笼子”

发布时间:2015-10-19 14:51:54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为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机制,推动芒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近日,芒市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芒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为芒市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机制注入新动力。

芒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芒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检察院院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检察院,由市检察院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级35个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芒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中明确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主要履行: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对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及时督促、指导下级党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有关情况,分析预防职务犯罪形势,提出指导意见;考评各单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并制订具体方法措施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