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每年12月底前,逐项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分析总结责任落实情况,向省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份《昆明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上》,市委领导班子、市委主要负责人、市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内容一目了然。
责任清单精细化、问责追究“零容忍”…… 近年来,昆明市各级党委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组合拳”,重构昆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以上率下,市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常委班子作为全市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为全市党员干部树立标杆和榜样。作为班长,我将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带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依法依纪办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也请大家监督我。”在昆明市举行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会,市委书记程连元作掷地有声。
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常务会共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及相关事项8次。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把会议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进行立项督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主体责任。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市委主要负责人带头为全市党员干部讲党课,主动协调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常委班子其他成员以上效下,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为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出示范。
高位统筹,市委认真落实常委班子集体责任。市委领导带头讲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市委党校共开设了党风廉政专题教育21讲,对全市2100多名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坚持关口前移,制定出台了《昆明市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实施细则》《市管干部任免工作动议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动议工作。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拟提拔人选、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必须在考察时同步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核实结果作为评价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督促“一把手”坚持“四个不直接分管”和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做到对“一把手”一个任期内至少进行1次经济责任审计和进行1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今年以来,由市审计局对10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出权力清单,厘清权力边界,优化权力运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及时对外公布行政权力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目前,市级精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涉及22个部门7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54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9项。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要求各级各部门制定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构建“三张清单一张网”,切实做到规范用权。
签字背书,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市委负责人与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市级部门共103家党组织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同时将考核内容及细化的评分标准一并下发。针对未设纪委部门监督责任主体不清的情况,将责任书分县区(开发度假园区)、市级设党委的部门、市级不设党委的部门3类,使考核更具针对性。同时,对设有党委的地区和部门,要求党委(党工委)要确定专门部门或人员(非纪检监察部门或人员),负责主体责任落实和日常痕迹管理等工作。
厘清职责,责任清单精细化。制定印发《中共昆明市委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三个层次的主体责任,将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等重点工作细化为5类30项,党委书记责任细化为11项。
严肃纪律 重点抽查强化追究责任。对抓纪律教育不力、职责范围党风廉政建设不严、惩处违纪违法和“四风”突出问题不碰硬、抓制度建设不实和查找问题和解决问题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今年,已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8名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