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中,施甸县纪委对纪委常委班子进行了细化分工,每位常委在联系乡镇、县直及驻施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都有具体任务,要求采取日常约谈与问题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推进各级各单位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基层纪委的监督责任。
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常规约谈。要求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联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两次常规约谈,并作了两个时间限定:即上半年在7月10日前、下半年在11月30日前完成约谈工作。确定约谈范围做到全覆盖。常规约谈对象为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内容突出重点。围绕思想政治学习、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谈话。约谈方式灵活多样。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根据情况既可以采取集中约谈,也可以分别到各个单位进行个别约谈。规范约谈程序。约谈对象首先要根据约谈提纲报告情况,约谈人再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通报有关情况和进行提醒警示、提出意见要求,约谈对象还要对照约谈人提出的意见要求进行表态承诺。
在常规约谈的基础上,县纪委书记、副书记还要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涉及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即开展问题约谈,严肃指出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015年以来,施甸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共开展常规约谈2次,共约谈党政一把手和纪委负责人130人。就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约谈了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共计21人,其中:约谈党政主要领导11人,约谈党政领导班子副职6人,约谈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4人。
据施甸县纪委干部室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约谈工作,县纪委常委班子及时掌握了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负责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廉洁自律状况,让监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对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经常性敲敲警钟、拉拉袖子、咬咬耳朵,有效防止了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有效推进落实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程 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