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畅通群众诉求‘四级联动’工作,其目的就在于及时掌握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诉求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群众有诉求、有怨气时容易首先想到纪检监察机关,我们接到的群众信访和诉求反映比较多,80%的群众诉求集中在基层乡村,80%的群众诉求集中在民生问题,80%的群众诉求集中在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截止目前全县共受理群众诉求8820件,办结率99%,群众满意率99.7%。”近年来,宜良县纪检监察机关适应形势发展,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探索畅通渠道、解决群众诉求的新思路新举措,取得较好成效。
县级部门“访”诉求,畅通渠道听民声。建立健全了机关大院来访群众接访制度,实行科级领导干部到县委、县政府接待室开展接访群众工作。牵头领导由县纪委3名副书记和县委办4名副主任担任,县级领导率先下访和值班接访,值班领导则由全县各单位科级领导担任,做到每天至少有4名科级干部值班接访,耐心细致倾听民声,和风细雨解民忧,想方设法解民难。今年以来,全县共接待来访群众445批3375人次,现场协调解决信访事项89件涉及 441人次。
乡镇纪委“解”诉求,健全网络察民情。在7个乡镇(街道)设立“群众诉求中心”,在为民服务站设置群众诉求窗口,认真做好群众诉求的分析研判、承办、交办、督办、呈报。乡镇纪委根据群众诉求解决责任权限,对于涉及乡镇面上的问题,将诉求及时交至分管领导进行研判处理,对于涉及下辖相关站、所的问题,列出清单反馈到相关职能站所,并及时将诉求录入四级联动监督平台。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承办群众诉求696件,交办26件,督办12件,办结689件,办结率99 %,群众满意率99%。
村组逐户“排”诉求,增强实效促和谐。在村民小组聘请村小组长、村党小组长或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群众公认、有参政议事能力的人员担任“群众诉求联络员”,负责做好群众诉求工作宣传、排查、收集工作,涉及违纪违法线索的群众诉求“直报”村务监督委员会,或“专报”乡镇纪委进行及时调查。今年以来,群众诉求联络员共向乡、村反映群众诉求816件。
村级组织“调”诉求,集中调解保稳定。在116村(社区)设立了群众诉求站,集中调解辖区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问题。做好群众诉求协调解决工作,能现场帮助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转办,协调处理诉求问题,对协调处理不了的诉求问题上报乡镇群众诉求中心。要求群众诉求联络员把诉求办理质量视为工作“生命线”,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标准,认真对待每一件诉求。今年以来,全县各行政村帮助群众协调解决群众诉求27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