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座谈会精神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14 16:08:42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传达学习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强化学习研讨,解决“不想”问题。“以反面典型为镜、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做严以律己的实践者、传播者,严以律己、做公正清廉的纪检干部。”10月13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研讨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座谈会精神,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围绕“严以律己”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学思践悟,认真领会“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真实内涵,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梁河县纪委组织全县4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撰写心得体会30余篇、心得交流20余人次。芒市纪委组织开展规模学习30余场次。

健全机制制度,解决“不能”问题。德宏州纪委制定实施《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统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涉及纪检监察干部案件的纪律审查工作,建立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归口统一处理机制。

芒市纪委采取分类监督的方式,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即:市纪委机关干部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统一督促办公室、干部室进行管理;派出纪工委由市纪委副书记统一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作风纪律进行明察暗访;纪委常委联系乡镇纪委,定期不定期地对所联系的乡镇进行突击检查。

盈江县纪委出台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梁河县纪委实行线索管理、审查、审理独立,管人、管钱、管案分离,各室主任和重要岗位干部定期轮岗,强化权力制衡。持续开展内部作风巡查,抽取核实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

坚决清理门户,解决“不敢”问题。德宏州纪委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调整,设立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纪委,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量,充实办案、审理等专项业务人才到干部监督室,履行对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的受理和纪律审查工作。

坚持严格执纪、坚决清理门户,对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撤换调整;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引发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对违规私存、隐瞒线索,擅作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今年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3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和问责追究,对5个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通报批评。(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