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三平台”、“四机制”、“五清单”力促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15-10-13 08:37:30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昌宁县以打造“三个平台”,健全“四项机制”,厘清“五个清单”为抓手,力促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打造“三个平台”,夯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之“基”。即:信息公开平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效能型、责任型和廉洁型政府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精心安排,认真实施。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布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种信息;建成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实现与省市网上服务大厅互联互通;建成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乡镇为民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诉求受理平台。在确保传统信访受理平台有序运转的基础上,建设“96128”政务公开专线,建成县乡视频接访系统;严格落实“五级联动”机制,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办理;不断加大领导包案、依案下访和约访工作力度,处级领导每月接访和依约下访不少于1次。

健全四项机制,筑牢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之“笼”。即:科学决策机制。制定出台《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政府工作凡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政府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阳光运行机制。依法依规梳理确定行政权力174项,做到名称规范、类别准确、依据完整、主体明确。监督制约机制。昌宁县人民政府通过提请县委审定重大事项、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县政协通报工作等方式,自觉接受广泛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实施项目审计,为财政增收节支;制定出台《昌宁县政务督查办法》,确保各项重大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出台《昌宁县人民政府权力运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权力行使登记制度,为事后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厘清五个清单,理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之“脉”。即:权力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梳理出县人民政府权力清单13项,各职能部门梳理出行政审批事项174项。责任清单。结合“三定”方案,梳理出县人民政府责任清单27项,分级细化责任归属、确定具体责任承担者。负面清单。从方针政策、党的原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常态下的市场经济规律等八个方面梳理出县人民政府班子负面清单17项。问题清单。梳理出县人民政府班子问题清单25项,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任务、措施、牵头部门、负责人和配合部门。项目清单。出台《领导挂钩重要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三人议事”决策制度》,梳理10项重点产业,29项重点工作,58项重点项目,并成立相应的“三人议事”决策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 洪浩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