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制定出台在县区和乡镇系统建立分片协作巡查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12 16:26:05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为聚焦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突出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进一步推动“三转”要求的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效率和水平,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任务的需要。近期昆明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县区和乡镇系统建立分片协作巡查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从工作原则、分片格局、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对县区和乡镇系统建立分片协作巡查工作制度提出了指导意见。

昆明市县区和乡镇系统分片协作巡查工作制度:

一、遵循“区域相邻、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回避关系、有利工作”原则,通过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创新协作巡查工作机制,突出执纪监督主业,抓早抓小,同时,有效解决基层巡查工作存在的力量分散、环境不优、机制不活等问题。

二、通过科学划分片区、充分优化资源配置,交叉整合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日常巡查,使执纪监督力量为一体,形成合力,强化巡查监督,建立协作片巡查统筹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巡查工作效能。

三、巡查工作内容主要为:“两个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重点领域、行业,腐败易发、多发地区及制度执行存在隐患的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

四、巡查工作工作方式分为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常规巡查由各县区纪委,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纪工委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巡查的内容、时间和方式,并组织实施;专项巡查针对特定问题、特定领域、特定人员进行,由各县区纪委,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纪工委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专项巡查要求集中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由市纪委牵头组织专项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