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红河州纪委召开常委会,传达全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宣传部长座谈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以“2个突出”、“2个提升”为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担当,认真谋划和落实各项工作。
突出围绕中心抓宣传,提升宣传水平。以“3个新”为要求,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提升宣传工作水平。
舆论监督要有新力度。抓住红河州州庆、元旦等重要节点,按照《关于加强舆论监督 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和《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反“四风”舆论监督宣传报道方案》精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协调媒体点名道姓曝光“四风”问题,持续形成监督检查的有力震慑;通过新闻媒体、廉政短信、微博微信等载体,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提醒,营造廉洁自律、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
主题宣传要有新作为。加大对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重要内容,重点要抓好《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学习宣传;要提前谋划,统筹抓好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的宣传,持续做好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工作等专项纪律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要广泛宣传已颁布的巡视工作条例和即将修订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要深入宣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积极宣传纪检监察干部的先进典型。
阵地建设要有新格局。要巩固提升现有宣传阵地,探索纪检监察机关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开发、管理和使用,提升信息编辑和报送质量,妥善应对网络舆情、积极做好网络引导和网上宣传;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 学习“两个摘编” 以及巡视工作条例、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关规定等内容,拓展在线访谈内容和对象;要积极完成好反腐倡廉报刊、学习资料的征订发行任务,抓好学报、用刊工作。
突出创新形式抓教育,提升教育实效。要创新廉政教育“3个新形态”,不断强化提升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阐释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
主题教育要有“新形态”。要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集中一段时间,采取知识测试、专题辅导、集中培训、上党课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两个摘编”、“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和即将修订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活动。促使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入耳入脑入心,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廉洁自律,求真务实。
警示教育要有“新形态”。要突出“本土本地、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有效管用”这一理念,针对不同教育对象,加强州、县、乡(村)三级廉政教育基地(阵地)管理和版面更新工作。州县基地要重点增加县处级、科级和一般党员干部因违反纪律、不讲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四种形态”监督执纪中查处的典型案例。乡(村)基地阵地要重点增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特别是贯彻惠农政策和资金、“三资”管理使用、贿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违纪典型案例;要选取公款吃喝、公车管理、公款旅游等典型案件,编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系列警示教育读本,发送全州党员干部学习,增强警示教育效果。组织采写刊发剖析报道,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廉政文化要有“新形态”。要充分发挥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建水文庙所蕴含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传统美德的教化作用,挖掘整理云南省独一无二的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故居、大观楼长联作者孙髯翁公园、数学泰斗熊庆来、明末兵部尚书杨绳武、廉官苗漪、抗日爱国将领张冲等历史名人中,所搭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廉洁基因,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历史文化品味;要挖掘整理红河州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中廉洁因素,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不断培植具有红河特色、民族特色、边疆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